据媒体报道,教育部近日与天津、河北、陕西等13个省份签订了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令人眼前一亮的是,该文件明确界定了政府、教育部门、学校的三级责任,制定改革时间表与路线路,全面设立评价制度等。“干货”十足,值得期待。
据媒体报道,教育部近日与天津、河北、陕西等13个省份签订了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令人眼前一亮的是,该文件明确界定了政府、教育部门、学校的三级责任,制定改革时间表与路线路,全面设立评价制度等。“干货”十足,值得期待。
近代以来,教育界对美育逐渐重视。“美育”一词,本就是蔡元培先生从德文中首译而来的。哲学家康德就认为“美是道德的象征”,人的审美判断同时具有认识和道德的双重属性。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无须刻意灌输,而以美之追求、文化之熏陶的春风化雨,实现不教之教,才是理想的状态。“认识”与“道德”的一体两面,展现了美育与智育、德育的天然联结,其对学校教育的意义不言而喻。
但从现实看,这种天然的联结性并未在学校的教育序列中得到足够重视。智育的现实强势、德育的传统惯性,都会抑制乃至边缘化美育。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教育部提出的美育改革发展措施,其意除了改善当下校园的生态,更是对社会、未来的前瞻性投资,可谓既解近忧亦谋远虑。
面对薄弱的美育建设基础,硬件的匮乏尚在其次,转变观念、坚定立场才是首要任务。出台的备忘录强调了政府承担“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这是给教育界吃了颗“定心丸”。只有获得政府的大力支持,政策、资源、制度、效能等一系列障碍,才可能或击破或缓解。改革的底气正是源于此。
其次,就教育部门来说,加快师资培养力度是当务之急。教育部新发布的《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美育师资状况分析报告》指出,我国缺少美育教师近4万名。对此,各地一方面要根据时间表和路线图,稳步配齐师资缺口,另一方面应尽量多途径提升美育师资整体素质,建立并完善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机制,积极开展市区级以上的对外交流,并吸引优秀人才。对于短期内师资缺口较大的地区,甚至可以联合、依托相关文化部门,组建美育或艺术教学联盟、文艺工作者援教组织,以支教的形式完成过渡。毋庸置疑,只有师资实现在“质”与“量”上的高水平提升,美育改革的关键节点才算被彻底打通。
学校作为落实美育的责任主体,义不容辞地在音乐、美术、绘画、戏剧等课程开发、实施、管理、评价等方面负有责任。学校须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校本化、特色化地开设丰富优质的美育课程,开齐上好美育课程,乃至建立美育课程实验基地,鼓励学生参与社区、街道、乡村文化艺术活动等。可以想象,当这种“自下而上”的实践经验积累得足够多时,必会反向推动教育行政部门的改革决策走向蓝海,形成一种良性互动。
当然,各地各校因发展历史、经济基础、教育现状等水平参差不齐,不论是时间表、路线图,还是教育教学模式、制度、考核等,均不可能完全一致。立足现有基础,多措并举,循序渐进,方是务实的态度。就现有情况看,师资、资源、机会多向农村倾斜,多向边远、穷困、民族地区倾斜,应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