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学校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学校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会同综治、公安、工商、食药监、文化、城市管理等部门,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有序。
继上月教育部就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出通知后,教育部再次发出关于校园安全的紧急通知。而教育部此次发出通知的背景,是近期多地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发生安全事故。向各地发出通知进行紧急提醒,自然意在让各地及时排查,通过有效的防控手段,消除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学校师生的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希望,社会关注度高,而师生特别是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又相对较弱,因此容易成为一些人制造事端的选择。保障师生安全,是一个社会安全体系的底线,也是教育工作的底线所在。如果连学校都不安全了,势必影响社会人心的稳定。一个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是社会最起码的安全要求,也是社会对教育最起码的要求。
如何进行风险防控?通知已经给出了重点关注目标和基本措施,但各地区相关部门和学校还应根据地区和学校的特殊性,推出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细则。总体来说,应当针对可能存在的危害师生安全的因素,加强严打,坚决掐灭影响师生安全的“明火”,更要严防,主动排查出影响师生安全的隐患。必须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真正营造校园的风清气正,让师生在校园内外没有安全顾虑。
在掐灭“明火”上,重点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管控,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增强对学校周边的安全防护。护校安园、打非治违,安全防护应当达到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安全机制能够及时响应且安全力量能及时到达的要求。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排查防控,避免因人员防控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要坚决打击校外人员在学校周边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校内外人员勾结欺凌师生的行为,应从快从重处置,以此震慑相关人员,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在消除隐患上,则要立足于防,积极防患于未然。防范措施应当包括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排查、安全机制的建立和正常运转等。都说“隐患险于明火”,这些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环境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其中,应当让师生知道如何尽量避免常见危险、遇到各类突发事件时正确的应对方法,从知识层面具备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周边环境排查,要进行人的排查,通知已经明确进行了提示;也要进行公共设施的排查,比如下水道的位置、窨井盖的完整状况、周边路口车辆的视野、红绿灯的设置、网吧的点位和人员状况等,都是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而安全机制的建立和响应机制,更有赖于各部门的协同配合,这是在发生突发情况后保障师生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
安全重于泰山,师生安全更甚。学校师生安全能否得到真正的保障,是一个社会能否稳定和谐的基础。切实加强学校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既是学校作为特殊场所应有的基础环境条件,也是社会环境综合治理的基本要求。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环境,需要各地各部门与学校群策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