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此次督导重点是各地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开展、供餐管理、食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宣传教育以及相关省区国贫县全覆盖工作进展情况等7个方面24项内容,旨在全面了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督促相关省(区)扎实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各项工作,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稳妥、有序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及时梳理总结本地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积极进行整改。在各地自查基础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5个专项督导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海南等10个省(区)进行实地督导,督促上述省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到2017年秋季开学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督导工作结束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专项督导报告。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督导意见书,督促相关省份限时整改。
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1590个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校13.4万所,受益学生总数达到3600万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农村学生上学饿肚子、吃凉饭现象基本消除,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