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校车”在发展农村幼教中的利与弊,近年来是众说纷纭、见仁见智。站在教育部门曾经多年分管幼教的角度,我始终认为,应该努力创造条件,让农村幼教步入无“校车”时代。

  对于“校车”在发展农村幼教中的利与弊,近年来是众说纷纭、见仁见智。站在教育部门曾经多年分管幼教的角度,我始终认为,应该努力创造条件,让农村幼教步入无“校车”时代。

  应该肯定,“校车”给地处偏远的农村幼儿入园带来了方便,对提升农村学前教育入园率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校车”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不容忽视的。首先,“校车”带来的安全隐患始终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即使园方管理百密而无一疏,也可能在面临突发的道路状况和马路“杀手”时难保无虞。其次,“校车”一方面解决了少数幼儿无人接送的难题,同时也为“抢生源”、无序竞争、增加幼儿家长经济负担等问题埋下了“伏笔”。尤其是,“校车”把接送幼儿这一本该由家长(监护人)承担的职责,统揽到园方自己身上,造成事实上的职责“越位”。而职责不清让教育部门、幼儿园时常为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而疲于奔波、穷于应付,这也成为幼儿包括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时,教育部门、幼儿园(学校)“代人受过”的根源所在。正是基于对“校车”利弊的理性分析考量,一些地方乃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了“凡有校车的幼儿园不得申报省(市、县)级示范园”的规定。

  有人担心,一旦农村幼教步入无“校车”时代,地处偏远的幼儿是否会面临“无园可入”的困境?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经过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在幼儿园网点布局、园舍建设、师资培养培训、保教管理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等方面,为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针对取消“校车”后,少数地处偏僻幼儿入园难问题,可以采取三条举措妥善解决:

  第一,优化农村幼儿园布局规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抓住规划这个“龙头”,根据本地农村人口分布实际状况,按照方便“就近入园”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农村幼儿园布局规划。

  第二,统筹农村教育资源。站在推动农村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利用农村“普九”成果,发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密集、布局合理且资源相对宽裕的优势,“借鸡生蛋”,采取公办、民办、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

  第三,创新办园方式。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人口密集的村独立办园;人口规模相对少且分散的村,可以考虑小学附设幼儿园、幼儿班;对个别不具备附设幼儿园、幼儿班条件的村,则采取举办幼儿班,由乡镇中心幼儿园或附近幼儿园托管并送教上门的办法,努力实现农村地区适龄幼儿“一个都不能少”地入园接受学前教育的目标。

  (作者:朱永春,单位:江西省新余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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