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教育部获悉,由国家督学、政协委员、有关专家等组成的9个督导组日前对河北、山西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督导结果显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4年多来,实施成效日益显著,实施学校达到13.7万所,全国受益学生达到3354万人。
中国教育报北京9月9日讯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由国家督学、政协委员、有关专家等组成的9个督导组日前对河北、山西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督导结果显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4年多来,实施成效日益显著,实施学校达到13.7万所,全国受益学生达到3354万人。
此次督导突出问题导向,抽查了36个试点县的143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重点检查各地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开展、供餐管理、食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和学生营养宣传教育等6个方面23项内容。
督导情况显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4年多来,实施成效日益显著。截至2016年4月底,全国1502个县开展了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其中,699个国家试点县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覆盖;803个县开展了地方试点工作,比2015年同期增加147个县,增长22.6%。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达到13.7万所,其中国家试点8.8万所,实施比例达到100%;地方试点4.9万所,比2015年同期增长3%。
从督导情况看,各地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如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流动性大;经费保障不到位,工勤人员缺乏;食堂供餐转变有待提升,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少数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资金安全风险仍需防范,部分地方没有严格落实招标采购要求等。
针对督导中存在的问题,督导组提出建议。各省要督促试点县履行主体责任,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配备、社保和食品配送等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完善供餐、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快供餐模式转变。县级以上政府要成立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结合地方情况,制定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