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红: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从当时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实际承受能力出发,对城市、县镇和农村实行不同的基本编制标准,农村最紧,导致农村教师编制相对紧缺,工作量也更大。因此,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是解决乡村教育难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次,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一些农村地区的村小、教学点比较分散,学生规模较小,核定的教师编制相对较少,缺少体音美科技教师,导致一些课程不能很好地开展。
记者:2014年出台的《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对教师编制的解决,有哪些重要意义?
李卫红:2014年,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即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文件专门提出,重点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中小学教师资源,确保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等课程,以保障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和素质教育全面实施。该文件的出台,从政策上解决了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倒挂的问题, 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实,将有效改善农村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发展一体化机制的形成,有助于进一步实现教育公平,意义重大。
记者:在解决教师编制方面,还有哪些探索?
李卫红:2014年出台的编制标准文件提出,探索教职工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相结合,促进县域内的教师交流轮岗和均衡优化配置。目前,一些地区结合当地实际进行了一些探索,如有的地方探索用补偿机制、政府购买等方式解决教师编制不足、很多课程开不了的问题。这些做法尚处于探索中,我们将积极关注,并结合今年政协专题调研工作,围绕教师队伍建设开展相关的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