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举行记者会,邀请5位全国政协委员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回答记者提问。其中,李卫红和刘长铭两位来自教育界的委员重点回答了乡村教育等问题。

 src=https://img.e-chinaedu.cn/uploadfile/1/2022/0717/0101a62aea874dcjpg  /><br /><span style=3月9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举行记者会,中国教育报记者现场提问。张学军 摄

  3月9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举行记者会,邀请5位全国政协委员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回答记者提问。其中,李卫红和刘长铭两位来自教育界的委员重点回答了乡村教育等问题。

  在回答本报记者关于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问题时,李卫红谈到,乡村教育强,中国的教育才能强,而支撑乡村教育最重要、最关键的力量是乡村教师。据统计,我国有330万名乡村教师,约占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去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在8条举措中采纳了我们的6条建议。”谈到这一点,李卫红很欣慰。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颁布以来的显著成效,让李卫红感到很高兴。据她了解,去年有6万名优秀高校毕业生成为特岗教师,中小学实行了统一的编制标准,特别是对农村边远地区在编制核定过程中予以倾斜。国家加大了农村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力度,“国培计划”去年培训乡村教师达160万人次、培训乡村校长2000多人。在乡村教师的待遇上,中央财政下拨综合奖补资金22.8亿元,这个数字超过历史上的数字,受益教师达到94万人。

  “政策再好,还得靠人落实。”李卫红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落实提出建议。她认为,在支持力度上要采取超常规的办法,给予更大更必要的倾斜政策。地方政府是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主体,在制订“十三五”规划时要把乡村教师放在突出位置,予以高度重视。

  在谈到乡村教育问题时,李卫红强调要重视农村、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残疾儿童的入学问题。“该上学的是不是能够全部解决、全覆盖?他们的入学问题是不是都能得到解决?我们将推动这一问题的解决。”李卫红透露,今年全国政协把特殊教育问题列为年度重点调研内容,并将召开双周协商会。

  李卫红建议,要建立起保障残疾儿童上学的教育体系和经费保障体系。“残疾儿童接受教育,包括随班就读、上特殊学校和送教上门几种形式,办学条件的改善、办学规模的扩大,以及提供专业化教师和专业化辅助人员,需要中央财政的支持,也需要各地政府的支持。”李卫红说。

  刘长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从关爱留守儿童这个群体引申到关注乡村教育的发展。“在农村考察过程中,我感到我们党和国家对于乡村教育的高度重视,特别是留守儿童,因为我们考察的这些学校里大部分是留守儿童。”

  刘长铭建议,解决乡村教育和留守儿童问题,首先,要强化政府的责任,因为教育是一个民生工程,政府要重新认识乡村学校存在的意义,认识到乡村学校对于打造乡村文化的重要作用;其次,全社会都要关注留守儿童,农村孩子包括留守儿童,是人力资源有待开发的“富矿”,有着无限发展的可能;再其次,要研究留守儿童特殊的需求,研究乡村教育规律,把乡村学校打造成留守儿童温馨的家,补偿父母不在身边的情感需求;最后,在研究乡村学校办学规律和教育特点的基础上,加强乡村教师培训,打造一支适应乡村教育、特别是适应做好留守儿童教育的教师队伍。

  刘长铭还建议,在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时,可以通过政府购买岗位等方式,解决结构性、阶段性、区域性教师短缺的问题。“打造一个教育人才市场,培训一批自由的教育工作者,促进教师合理流动。通过购买教师服务这样一种方式来解决乡村学校师资不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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