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加快形成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日前,华中师范大学首届理事会(校董事会)成立。

  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加快形成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日前,华中师范大学首届理事会(校董事会)成立。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经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办公会提名,湖北省教育厅等14家单位成为理事单位,理事个人由著名语言学家、华中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邢福义等15人组成。

  校长杨宗凯表示,华中师大理事会是社会参与华中师大办学、扩大华中师大与社会联系合作的制度平台,是华中师大根据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需要,设立的由办学相关方面代表参加,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议事与监督机构,是华中师大实现决策民主、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重要治理主体和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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