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确定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单位和试点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无锡市教育局、浙江省教育厅、青岛市教育局、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成都市教育局、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为全国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综合试点单位,乌兰察布市教育局、沈阳市教育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西北大学为单项试点单位。

  《通知》指出,各试点单位要尽快全面启动试点工作,2016年9月前形成阶段性成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通知》还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支持,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及时帮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试点单位推进改革创造有利条件。要将试点工作纳入本地教育综合改革的整体工作框架,赋予其承担本地深化改革的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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