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计划》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答:当前,我国乡村教师约有330万人,他们长期坚守在条件艰苦的老少边穷岛等地区,用自己的辛勤和汗水支撑起了中国乡村教育的一片蓝天,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党和国家也一直惦记、关心这支队伍,近些年来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师范生免费教育、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措施,帮助乡村教师提升待遇地位和能力素质,乡村教师队伍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受城乡发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条件不便、学校办学条件欠账多等多种因素影响,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仍然还不够强,“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制约了乡村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发表重要讲话,就新时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指出教育短板在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在老少边穷岛地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鼓励有志青年到农村、到边远地区为国家教育事业建功立业。李克强总理强调,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需要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特别是到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从教,使他们成为孩子们知识的授予者、人生的引路者、文明的传承者、道德的示范者。刘延东副总理对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回应社会关切,去年教师节以来,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在深入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计划》,经国家教改领导小组和中央深改组审议,由国办印发实施。应当说,《计划》的出台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来之不易。
问: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计划》提出: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问:《计划》有哪些主要政策亮点?
答:主要有八个方面的政策亮点,包括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问:为什么《计划》着重强调要提高乡村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答:我们的教学点、村小很多坐落在山大沟深、交通不便、人口稀少的村落。乡村教师不仅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很多还要照看学生生活,某种意义上讲既当老师又当爹妈,其品德素质、言传身教对乡村学生形成正确“三观”具有重要作用。基于此,《计划》高度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的教化作用,提出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党建和师德教育,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问:如何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答:补充难、补充质量不高,是乡村教师队伍长期以来面临的“老大难”问题。为解决这一难题,《计划》在总结“特岗计划”等现行政策和基层创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四项改革举措:建立“省级统筹、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严格用人标准程序,提高农村教师入职门槛,从源头上保证了农村教师质量,是农村教师补充体制机制上的一项重大突破;对近年来实施卓有成效的“特岗计划”进行重大改革,扩大实施规模和覆盖面,将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省贫县列入支持范围,使“特岗计划”成为中西部乡村教师补充的主渠道;全面推动地方师范院校加强师范生本土化培养,定向培养能胜任多科甚至全科的“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鼓励退休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到乡村支教讲学,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的支持。
问:在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上有哪些实招?
答:为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计划》提出四个方面的举措来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一是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并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二是要求各地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三是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四是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各地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