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教育部发布“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直属高校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完善选拔任用机制。

  教育部指出,高校领导班子要形成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增强整体功能和合力。领导班子专业结构要与本校主要学科门类相适应,年龄结构要形成梯次配备。

  “意见”要求列入中央管理的党委书记和校长初任时,属提拔任职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其他领导干部初任时,属提拔任职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换届时年龄超过58岁的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再进入新一届领导班子。年满60岁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退出领导岗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要重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女干部和45岁以下年轻干部。

  党政领导班子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应及时换届。任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调整。领导干部原则上担任同一职务时间不超过两届或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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