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在川招生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为确保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80分,专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专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属于国家指令性非定向就业计划,录取考生本专科毕业后自主就业升学,鼓励回生源所在地或民族地区工作。
2.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基地预科班(原总装备部边远基地本科预科)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政治工作部规定,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基地预科班招收我省符合有关报考条件的考生,其降分标准为可在我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降低90分。
3.一类模式预科
一类模式预科只招收参加一类模式高考的高中(中专)毕业生,本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专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4.边防军人子女预科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招收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教育部审定合格的边防军人子女考生。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重庆大学、湖南大学边防子女预科纳入高校所在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应达到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志愿。西华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边防子女预科在相应批次的预科投档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应达到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在本科第二批预科填报志愿。
5.预科投档时考生不享受任何照顾政策加分。
十、关于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一)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
艺术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绩且公布各类专业招生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7:00。按本科、专科层次一次性在网上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生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2.艺术类录取批次安排及志愿设置
(1)本科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共3个批次。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含举行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但不限调档比例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或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等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除外﹞,设置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同一类别的专业志愿(其中音乐表演类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其余类别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艺术类本科第二批为除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院校(专业)以外其他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专业),设置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2)专科
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录取只设置1个批次即艺术类专科批,设置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同一类别的专业志愿(其中音乐表演类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其余类别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3.体育类录取批次安排及志愿设置
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只设置1个批次即体育类本科批,设置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体育类专科专业招生录取只设置1个批次即体育类专科批,设置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4.省级公费师范生艺术体育类志愿
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艺术体育类招生计划本、专科均设置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平行的专业(县区)志愿。其本科批次安排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后、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体育类本科批)前进行录取,其专科批次安排在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后、艺体类专科批前进行录取。
5.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
(二)分数线的划定
省招考委本着既重视专业成绩、又重视文化素质的原则,根据高校在川招生计划、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按类别,分本科、专科层次分别划定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投档录取
1.投档办法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学校(专业)采取“根据志愿,全部投档”的办法,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电子档案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全部投档,供学校审录。
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及省级公费师范生计划按“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考生可同时填报多所学校的同类专业、多所学校的多类专业或同一学校的同类专业、同一学校的多类专业;投档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与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同批次、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电子档案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根据考生的成绩位次和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对所有考生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完成后,再将考生档案正式投档到相应的志愿学校,供学校审录。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
艺术类本科第二批的学校(专业)采取“根据志愿,全部投档”的办法,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有效、文化成绩达到本科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电子档案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全部投档,供学校审录。
体育类本科、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及省级公费师范生计划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其检索、投档办法与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相同。
执行我省艺术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政策的高校,不得跨投档单位调剂专业录取新生(即:按大类投档的情形,不得跨大类调剂专业,只能在本类专业中调剂录取;按专业投档的情形,不得调剂专业)。
2.投档成绩位次
为提高专业统考成绩的区分度,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各科成绩及专业总分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投档时,编导类专业依次比较如下项目成绩确定位次:文化成绩总分(按文科、理科分别排序)、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其他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依次比较如下项目成绩确定位次: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
3.投档条件及比例
高校可在招生章程中提出高于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及文化成绩要求作为投档条件,同时须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招生专业计划中注明。因招生专业计划备注与招生章程要求不一致引发的问题由高校负责妥善处理。
在艺术体育类本科、专科平行志愿(不含征集志愿、省级公费师范生计划)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学校进行模拟投档(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学校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当所有学校在我省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省教育考试院按执行计划数1:1比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征集志愿、省级公费师范生计划调档比例统一为100%。
4.兼报普通类专业的投档顺序
除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外,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的,当同时符合两类志愿投档条件时,其档案按照所报志愿投档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检索投档。
5. 在符合招生学校的录取规则情形下,应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所填专业均无法录取且考生愿意服从调配时,方可调配到其他专业录取。
对生源充足的专业(类别),学校不得在投档前调减该专业(类别)的招生计划。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类别)的计划,学校可提出跨类跨专业调整申请,经批准后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类别)。
(四)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前述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第1至4条所列条件的考生,其文化成绩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2.下列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加分后达到学校投档条件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
(2)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