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单位、机关处室:现将《2021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单位,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单位、机关处室:现将《2021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单位,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长沙市教育局2021年2月7日2021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2021年是实施教育“十四五”规划的起始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
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单位、机关处室:现将《2021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单位,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单位、机关处室:
现将《2021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单位,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长沙市教育局
2021年2月7日
2021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教育“十四五”规划的起始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改革、优治理,努力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为“十四五”全市教育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领航聚魂,以更强的党建引领事业发展
1、进一步强化思政教育。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学以致用。开展学校思政工作调研,制定思政课教师人才发展规划,培育一支高素质思政课教师队伍。落实教育部新修订的《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举办“四史”教育 建设,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责任部门:基教处、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市教科院,区县(市)教育局。
4、深化教师管理机制改革。探索扩大中小学校在经费管理、教师聘任、干部任用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加大优秀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力度,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全面推进教师备案制管理,按照“严控新增、减少存量”要求加大编外合同制教师消化力度。修订教职工岗位设置、工作量计算等文件,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让教师静心专心教书育人。
责任部门:人事处、组织处、财务处、秘书处,区县(市)教育局。
5、优化民办教育管理。着力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研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分类登记办法;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完成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确保平稳过度。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要求,重点围绕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培训内容、教材教案、收费管理、营销方式、教师资质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加强监管治理;鼓励区县(市)与银行合作,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监管,防范其“跑路”风险。提高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额度,培育一批办学设施先进、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声誉良好的特色民办学校。
责任部门:民办教育党委,民教处、财务处,区县(市)教育局。
五、育德培能,以更实的举措推进人才兴教
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抓重点。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养的第一标准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开展师德师风养成示范区县(市)、示范校培育工作,培育一批师德典型;压实师德师风建设校长主体责任,加大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学术造假、行为不端等整治力度,推进教师信用档案建设,坚决执行师德师风违纪“一票否决”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责任部门:教师处、机关纪委、行政审批处,区县(市)教育局。
2、激发教师发展内驱攀高点。加强教师轮训,完成中小学在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提升2.0培训任务的40%;发挥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创新教师研训模式,完善菜单式培训服务,满足教师多样化、实践性培训需求。加大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重新遴选600名市级卓越教师,换届新建5个市级名师工作室,做好首批省芙蓉名师的考核、管理和使用工作。
责任部门:教师处、人事处、组织处、长沙教育学院,区县(市)教育局。
3、围绕乡村教育振兴强基点。全面实施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和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争取落实乡村教师人才津贴,开展新一轮在乡村从教满30年荣誉证书颁发工作,引导更多的优秀教师热心安心农村任教。培养定向公费师范生400人左右;新建15个市级名师农村工作站;完善“订单服务、送培上门”机制,加大乡村骨干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力度,促进乡村教育质量提升。
责任部门:教师处、人事处、长沙教育学院,区县(市)教育局。
六、综合施策,以更好的环境保障持续发展
1、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坚持思想不松、机制不变、队伍不散,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突出抓好教育系统3项升级防控措施、10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和机关干部联点督查制度的落实,突出加强防疫教育,严控各类人员聚集活动,严格执行入境人员、健康码红黄码人员管控规定,科学制订春季开学工作预案,力争不出现一个感染病例。
责任部门:学生处、办公室、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民办教育处,区县(市)教育局。
2、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按期完成“十四五”教育规划的论证和颁发,配合修编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抓紧出台加快长沙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加强劳动教育等政策文件;适时研制师生权益救济申诉制度,加快形成覆盖各类教育活动的政策法规体系,引领和支撑教育向前发展。
责任部门:法规处、发展处、秘书处、基教处、学生处。
3、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拓展全市学校安全监管指挥平台功能,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和校车道路交通两个专项行动,努力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指导学校积极创建各类安全示范项目校;修订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标准,启动安全文明校园复核工作,实现动态管理。
责任部门:安全处,区县(市)教育局。
4、优化财务项目管理。完善教育投入机制,确保两个“只增不减”落实到位。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质量。落实市直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工作规定、政府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学生资助资金监管,加强内部审计并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理顺市、县两级教育基金会职能职责,壮大教育基金,发挥应有作用。
责任部门:财务处、发展处、审计处、市学生资助中心、市教育基金会,区县(市)教育局。
5、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即办件数量和“就近办、一次办”比例;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综合平台,实现“跨域通办、智能导办、线上线下同质办”;高质量完成营商环境优化工程有关目标任务,力争在国家测评中再获优秀。统筹抓好绩效考核、群团服务、信访接待、区域合作交流等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环境。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处、绩效办、教育工会、办公室(国际交流处)、团委、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区县(市)教育局。
长沙市教育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