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人民满意标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深耕细作、全面发力、扩优提质、协调发展为主线。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教工委[2020]2号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青各高校,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现将《2020年全市...
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人民满意标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深耕细作、全面发力、扩优提质、协调发展为主线。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教工委[2020]2号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青各高校,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0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青岛市教育局
2020年2月27日
2020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人民满意标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深耕细作、全面发力、扩优提质、协调发展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为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列入各级各类干部教师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出台《青岛教育现代化2035》《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青岛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订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教育改革重点突破项目攻坚行动,扎实推进“工委书记、 教育局长突破项目”。深入抓好国家、省、市三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总结培育、评审推广第六届全市教育改革成果。加强教育战略研究和国内外教育比较研究,加快推进青岛教育史馆建设。
2.提升教育系统党建质量。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把加强党建作为抓好全面工作的主要抓手,完善中小学党组织议事办法和党建工作质量标准,探索建立党建过程化考核机制。加强高校和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实施民办学校党建“双覆盖、全引领”工程。推进“千帆计划”,强化党建典型培育和引领。加强教育系统群团建设,做好统战、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3.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政风行风校风建设。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述廉述责、廉政谈话等制度。深化教育系统严管理强监督防风险机制建设,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市委巡察整改意见、纪检监察监督建议,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关于加强直属单位纪检工作的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力戒浮躁、形式、虚假,力行朴实、扎实、真实”大讨论大改进活动,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入研究解决群众满意度、企业家政务服务满意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教育满意度。
4.提升区域教育依法治理水平。深化区域教育治理改革,健全区域教育治理制度体系。做好民办教育、终身教育等地方立法调研和学校安全政府规章制订工作。稳步推进校规校纪制定实施和普通高中扩大办学自主权试点,扩大负面清单试点和“互联网+”教育治理改革范围。创新优化教育政务服务,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全面推行中小学入学网上办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深化教育行政执法改革。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宪法及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机制建设。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和管理,建立普法教育应需服务机制。组织开展好“学宪法讲宪法”和法治体验等活动。
5.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印发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研究制定《青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实施方案,开展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修订完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深入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构建网上督导、远程视频督导与实地督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评估结果使用,提升督导评估实效。
二、坚持立德树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6.增强思政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入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构建德育课程、德育活动、德育队伍、德育实践协同推进的“四新”思政德育工作体系。改进和加强思政课教学工作,推进大中小学思政德育一体化建设。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充分利用山东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激发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习惯养成教育,制定学生好习惯养成“十条建议”。推进中小学社会课堂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发挥同城大课堂、立德树人大讲堂等高校思政工作平台作用,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建设和工作责任制落实,完善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机制。丰富“阳光校园”内涵,加大“阳光校园”创建力度。提升校园文化品质,创建100所“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抓好绿色环保、垃圾分类教育,推动绿色校园建设。
7.完善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体制机制。抓好项目引导、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评价体系,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学生发展“十个一”项目行动计划落实质量。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筹备和赛事组织工作。推进国家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研究制订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评估标准。推进学校体育美育课程改革,推广“一天一节体育课”、艺术课长短课、分层走班等模式,全面推行艺术学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推进国家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实验区建设,做好儿童青少年屈光发育档案建档普及工作,开展近视防控试点学校创建。做好《劳动教育(实验)》教材推广工作,广泛开展校园劳动等实践活动。继续做好语言文字、中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8.完善家校共育机制。办好“家长大课堂”“家长面对面”活动和“家校合作网”,继续开展“百万家长进校园”“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研究制订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纲要,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印发扎实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完善心理疏导和严重心理问题及时识别转介等机制。培育40个家庭教育校(园)本精品课程、100个家庭教育服务站、50所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
9.减轻学生过重课外学业负担。深化课程、教学和评价改革,加强中小学作业规范管理,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和学生在校学习效率。深化中小学招生办法改革,出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方案。持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检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创新提升小学生课后托管工作。全面升级“课后网”名师公益课堂。
三、全面发力攻坚,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
10.扩大基础教育资源供给。落实《青岛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攻坚方案(2019-2022年)》。继续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启动80所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完成《青岛市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目标任务,力争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完成城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和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创建力度,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水平,力争全市90%以上的中小学达到市定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继续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优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志愿批次设置,完善“分数带”等录取政策措施,统一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操作平台。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继续推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医教结合、送教上门工作。
11.深化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模式改革。研究制订幼儿园联盟办园指导意见,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印发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推动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全面展开,全市新增10个优质学校教育集团。继续推进城区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合作办学。研究制订特色高中建设方案。指导做好综合高中2019级学生高一后分流工作。研究制订中小学特色发展、精致管理、品质立校的意见,提升中小学内涵发展水平。
12.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制订幼儿园规范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幼小衔接,开展省级学前教育游戏活动实验区(园)建设工作。研究制订加强教研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课程标准引领下的教、学、研、评一体化教研管理机制和跨学段教研机制,提升教研指导的精准性和效益性。做好教育质量监测和教与学的改进工作。研究制订中小学学科分层教学实施意见,实行初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提升义务教育特别是初中教学整体质量。加强优秀教学成果培育推广,推出50个适应新时代教学要求的教学法,建设200个学科教研基地。优化课程资源,提高网上“精品校(园)本课程”使用效益。做好新高考改革各项准备工作,抓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完善选课指导制度和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制度,对接教育部“强基计划”,探索学科特殊禀赋学生培养新机制。
四、推进改革创新,增强教育发展动能
13.推动职业教育转型升级。落实《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制定青岛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研究制订职业院校“领航计划”和专业建设“扬帆计划”。按照“整合、提升、引进、合作、共享、创新”要求,加快建设国际职教城,推动中高职一体化办学和产教融合发展。支持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加强专业建设,力争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正式获批并招生运行,推动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正式招生运行。会同发改委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工作。深入推进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创新开展职业启蒙和体验教育,探索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发展的路径和模式。抓好春季高考研究和应对,加强中职学校基础文化课教材培训和教学改进,做好职业技能教学改革和技能抽测工作。会同人社部门研究制订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融合发展的意见。
14.推动高等教育助力城市发展。优化高等教育资源布局。推进康复大学、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二期工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国际科教新城、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创新发展基地、中国海洋大学西海岸校区等项目建设。继续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深化与北京大学等高水平大学的合作。推进在青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创建重点学科发展联盟。探索建立校地、校际融合发展平台机制。深化“结对高校联合育人”活动。
15.推动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积极推进民办学校分类改革工作。开展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专项落实行动。实施民办教育规范管理、质量提升工程,印发在青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办法和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完善黑白名单制度。开展局属民办学历学校办学水平专项督导评估。
16.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拓展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继续推进“全民学习网”和学分银行建设。研究制订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意见,引导中、高职院校开展面向重点人群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办好社区教育机构,加快发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继续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17.全面完成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健全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标准、资金发放精准化水平,增强资助育人成效。继续做好贵州安顺、甘肃陇南等地的东西部协作帮扶工作。落实乡村教育振兴工作要求,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乡村教育保障水平。
五、强化特色引领,培育青岛教育优势
18.全面打造海洋教育示范城特色市。落实《关于加快建设海洋教育示范城特色市的实施方案》和省级支持政策。深度挖掘海洋教育内涵,构建海洋特色鲜明的“五育并举”综合育人体系。推进海洋教育地方课程建设。升级中小学生海洋节,办好中小学海洋知识大赛。制订中小学海洋教育指导纲要,深化海洋教育特色学校建设,重点建设20所高水平海洋教育特色校。推动蓝谷加快建设以海洋为特色的高校科教园区和国际海洋科技教育中心。
19.加快人工智能教育发展。研究制订人工智能教育五年规划,全面加强人工智能教育实施,建设人工智能教学诊改系统,争创教育部人工智能教育课程教学及应用实践研究共同体。落实《青岛市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完善教育信息化统筹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青岛教育e平台建设及应用,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推动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教育部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西海岸新区等创建智慧教育示范区。加强《青岛市教育装备标准》的宣传、推广与应用。举办2020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
20.做实做强科技、人文教育。实施科技教育“双百”工程,培养100名科技骨干教师,推动孵化100个创新实验室。提升 大赛、头脑奥赛、科技节“两赛一节”内涵,承办全国中小学生创·造大赛,办好“奇点论坛”。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抓好中小学《传统文化》课程开设,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继续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和集中展示等活动。
21.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扎实推进上合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和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教育任务建设。落实中外人文交流青岛实验区任务,重点加强与德国、日本、韩国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办好第二届青岛友好城市教育国际研讨会、第二届国外青少年游学青岛文化之旅活动和第四届中国-新西兰未来青年领袖峰会。继续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的教育合作,积极支持在青高校开展高质量的中外合作办学,稳妥推进境外办学。
六、提升保障能力,夯实教育发展基础
22.建设“三化三型”机关。突出党性锻炼,提高“三会一课”质量,打造机关过硬支部。推动“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经常化制度化,加强机关处长组织力执行力建设。完善“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制度,办好“青岛教育大讲坛”,健全机关干部业务提升机制,提升干部依法治教、办文办事、舆情处置、信息化应用等能力。深化流程再造改革,评树“职业道德标兵”“为民服务示范岗”,提高服务效能。加强机关处室文化建设,丰富“塑造未来”机关服务品牌内涵。做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23.打造高素质干部教师队伍。加强教育干部“选、育、管、用”,注重工作实绩,建立比优择优机制,锻造能想、能写、能说、能跑、能干素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实施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计划,实行机关年轻副处级干部、学校年轻校级干部“双向挂职”,加强直属学校校级副职和中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三名工程”遴选培养、梯队建设、考核评价及奖惩退出制度,组织开展新一轮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评选,积极培育教育名家。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创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师德考核,将师德建设纳入阳光校园创建重要条件和党建述职评议内容。坚持严管厚爱、严慈相济,重点整治教师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大力宣传“最美教师”典型。创新教师管理,深化教师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规范化管理。
24.提升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强动态监测,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督促区市政府加大教育财政投入力度。合理划分市本级与区市政府之间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化完善教育经费分类保障机制。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建立完善教育经费全过程、全环节监管机制,从严审核管控各类支出行为。建立职责明确、相互制约、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规范优化招标采购工作,制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内自行采购管理办法。
25.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指导学校运用海恩法则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制度落实和效果提升,推进生存教育课题研究,继续开展中小学生应急安全体验活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队伍、护学岗队伍和护校队伍“三支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一键式紧急报警和校园门口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部门联网,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体系”。修订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细化落实食堂建设标准、食堂管理标准和营养标准“三个标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创新完善学校学生保险保障体系。优化信息公开和信访工作,提高政务热线服务水平。完善舆情工作机制,增强教育网络舆情应对引导能力。
26.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组织延期开学各项工作,运用线上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妥善安排延期开学期间的教育教学。积极稳妥做好复学准备和开学后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和联防联控信息共享机制,印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手册,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制度,加强防疫和健康知识教育,规范师生健康管理、校园环境整治、食堂餐饮管理,全面提升校园卫生防疫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