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将《2019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教工委[2019]7号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在青各高校,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现将《2019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2019年1月31日2019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

现将《2019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教工委[2019]7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在青各高校,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9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青岛市教育局

2019年1月31日


2019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益导向,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青岛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积极贡献。

  一、以党建质量提升为主线,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配合做好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组建运行工作,研究制订市委教育工委工作规程,健全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教育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研究制订新时代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意见,强化顶层设计和系统推进,提升教育系统党组织领导力和战斗力。强化专题培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纳入各类教育培训研讨的必修内容。

  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督导,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出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2.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把2019年作为教育系统党建质量提升年。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出台党建工作质量标准,深化“合格支部、过硬支部、示范支部”三级联创,培育一批党建示范点,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双带头人”培育计划,推出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的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做好“百节精品党课”评选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督促民办学校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做好学校党建工作和高校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考核工作,探索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加强教育系统群团建设,做好统战、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出台加强直属单位纪检工作的意见,实现基层纪检组织全覆盖、基层纪检干部全到位。加强廉洁教育,严格落实学校采购、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和财会人员及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巡访工作制度,依规依纪开展纪律审查和党纪处理工作,推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4.全面加强机关建设。推进机关党支部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打造党建工作品牌,提升政治引领力。落实“新、大、实、勤、清”和“严、细、活、快、忠”工作要求,实施台账管理、清单管理、项目管理和精细管理,抓落实、抓重点、抓质量,提升工作执行力。加强调查研究,落实机关干部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多下基层、多到一线、多联系群众,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活动,以强素质、提能力、正风气、树形象为核心,加强机关干部核心素养培训和机关文化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5.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强教育智库建设,健全高端智库参与教育政策研究、解读和教育成果推广、宣传机制。建好用好官网、官微等政务新媒体,丰富宣传内容与形式,加强教育重大政策文件、重要信息发布和教育改革发展典型的宣传,形成“统筹有序、协调联动”的教育宣传工作格局。

  二、以学有优教为目标,加快建设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6.加强教育现代化统筹谋划和推进。召开全市教育大会,编制《青岛教育现代化2035》,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明确市域教育现代化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指导区市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开展区市教育现代化评估。健全改革创新激励制度,强化关键领域改革推进,基本完成山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任务。

  7.办好市办实事和民生实事。新建、改扩建60所幼儿园,并确保2018年新建普惠园全部投入使用。继续推进标准化食堂建设,新建标准化食堂100所,基本实现中小学校全覆盖。完善托管内容和形式,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全面落实以教育扶贫为突破口加快推动乡村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城区学校帮扶农村学校捆绑式评估,继续实施乡村校长全员培训、名校挂职项目和平度莱西乡村教师素质提升项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

  8.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研究制订落实国家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意见的政策措施。扩大公办幼儿园设点布局,多渠道增加普惠性民办园数量。统筹合作办园、示范园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农村薄弱幼儿园办园质量。完善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幼儿园“小学化”和无证园专项治理工作,依法规范加盟、连锁幼儿园办园行为。

  9.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研究制订落实省基础教育“十项行动计划”的政策措施。开展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和全市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研究制订《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加大居住区配套中小学建设力度,进一步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

  办好特殊教育。全面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青岛晨星实验学校建设,启用青岛盲校新校。探索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制度。

  10.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印发实施新时代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加大高中新建改扩建力度,加快推进青岛一中、青岛三中、青岛十七中改扩建项目和青岛五十八中、青岛艺术学校分校建设项目。做好综合高中试点工作,探索普职融通教育模式。改善办学条件,完善课程设置,加强基础知识、职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提升中职学校办学质量。积极推动特色高中、特色课程基地建设。

  11.推动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社区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终身教育平台建设。整合老年大学、文化中心等资源,挂牌社区学院。办好青岛全民学习网。扩大学分银行和终身教育学分认定与积累转换试点范围。举办2019年全民学习活动周。

  12.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印发实施《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用地、税收等方面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指导督促区市推进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做好民办教育地方立法修订调研工作。深入实施《青岛市民办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研究制订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设置标准,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和办学秩序。开展民办学校经费收支管理平台建设研究论证工作。

  13.推动“ +”地方特色课程建设,全面提升科技教育质量。继续办好备课网、课后网(名师空中课堂)和作业网。健全以赛促学、以赛促教机制,推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信息化教学成果转化工作。

  19.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持续抓好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有偿补课的治理工作,研究制订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意见,印发小学语文、数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标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改革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克服“五唯”倾向,探索将劳动教育情况、“十个一”项目实施等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教育质量监测体系。

  20.推进家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研究制订家庭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家庭教育项目试点,探索建立家庭教育培训体系和课程体系,办好“家长大课堂”。建设家校合作信息化平台,健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运行机制。

  四、以教育强市为使命,积极提升教育支撑引领能力

  21.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印发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推动职业教育调结构、上层次、提质量。加大全市职教资源整合力度,探索整合、置换、混合发展新路径,推动服务文化旅游、健康护理、轨道交通、信息技术等产业的高职院校规划建设有实质性突破。做好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筹建工作,争取将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调整纳入省“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以专业建设为纽带,加强中高职一体化学科内涵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和行业企业多方参与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探索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模式,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评选制度。举办新时代职业教育与乡村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

  22.着力推动高等教育育人和服务能力双提升。继续做好高校引进和落地运行工作,加快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二期工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高校项目建设,推动一批高校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推进在青高校服务我市产业发展重点学科(专业)建设,研究制订军地院校人才联培共育办法,服务军民融合示范区建设。制订“结对高校联合育人”行动计划,推动在青高校辐射带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发展。完善高校(含引进高等教育机构)服务青岛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在青高校的统筹协调和服务管理,发挥教育工委的平台作用,健全对在青高校的属地管理机制,推进高校产学研合作及成果转换,推动校际间资源共享和合作办学。

  23.积极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做好《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探索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国际科教园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涉外办学行为,加强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质量评估。完善友好城市教育交流机制,组织好“游学青岛”青少年文化之旅活动。做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稳步扩大在青留学生规模,加强留学生管理,组织讲好“留学青岛故事”。开展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汉语文化活动。

  五、以提升保障能力为重点,努力夯实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4.建设高素质校长和教师队伍。印发新时代教师队伍、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教师个性化培训,健全教师梯次培养体系。深化教师选聘和管理改革,提高教师入职门槛,开展新一轮“三定一聘”工作,加强教师规范管理,在部分区市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积极引进第三方服务解决教师短缺问题。关注教师职业倦怠与心理健康,积极做好教师减负工作。

  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优化校长考评体系,完成新一轮校长职级评定,改革岗位薪酬激励等机制,加大学校优秀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吸引优秀教师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举办“青岛教育大讲坛”,探索高端专家团队诊断、指导等机制,深化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打造一批青岛名师名校长。

  25.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化区域教育治理改革,争创全国依法治教实践区和区域执法体制改革示范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探索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应用,开发普通高考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推动跨部门的教育行政审批事项“一链办理”。完善教育审批与服务事项监管办法,探索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

  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开展《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执法检查,指导督促区市做好简政放权工作,扩大负面清单和“互联网+”教育治理试点。进一步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的影响。深化中小学内部治理机制改革,开展学校章程实施情况评估,积极推进中小学生校内保护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

  26.强化教育督导评估。做好教育督导地方立法修订调研工作。开展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工作,建立结果公示、限期整改和约谈、问责制度。完善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责任督学制度,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开发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平台,提升督导效率。加强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库管理,完善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提高监测结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使用效益。

  27.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督促区市落实“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保证教育经费稳定增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建立经费分类保障机制,推动教育投入向乡村教育、特殊群体和教师发展倾斜。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联动增长机制,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做好精准资助工作,研究制订学生资助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做好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

  加强教育财务管理工作。探索成立教育经费监管中心,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严格教育资金运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提升财务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建立“数字化后勤管理平台系统”,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

  28.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做好学校安全管理政府规章的调研工作。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监管,建立专兼职安全管理员队伍,完善校园安保制度。出台中小学生应急体验行动方案,探索学生生存教育课程,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提升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探索建立校园综合保险。健全校车安全、饮食安全、学生溺水、校园欺凌、校园伤害事故、校园及周边秩序综合治理联动联防机制,坚决打击“校闹”现象。开展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升级改造工作,保障招生考试安全。加强网络安全制度建设,提升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水平。健全市民反映意见建议的及时响应和督办落实机制,做好信访维稳、政务热线答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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