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围绕乡镇、产业和县域不同科技需求,构建形成‘1人+1乡’‘1团+1业’‘1家+1县’等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8月28日,由浙江省科技厅牵头组织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科技特派员服务和管理规范》(DB33/T 1316—2023)正式实施。
作为浙江省地方标准,这一规范包含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组织和人员要求、服务模式、服务要求和管理要求等7个章节,对浙江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经验与创新做法进行了总结提炼。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表示,科技特派员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推进共同富裕等工作中发挥了独特优势,已成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一张“金名片”。
明确“1333”工作体系
2003年,浙江省科技厅选派首批科技人员到浙江省欠发达乡镇开展科技帮扶试点。20年来,浙江不断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持续迭代精准选派、精准服务、精准改革、精准保障等机制。科技特派员的内涵也愈加丰富。
围绕科技特派员工作,浙江已逐步形成“1333”工作体系,即聚焦“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这一递进式战略使命,组建“个人、团队、法人”3支科技特派员队伍,形成“1人+1乡”“1团+1业”“1家+1县”3种服务模式,实现“服务方式从线下到线下线上结合、服务区域从浙江山区26县到全省域、服务领域从农业到全产业”3个转变。
截至今年6月,浙江省累计派遣科技特派员3.9万人次,投入财政经费15.36亿元,助力农民增收63.5亿元、企业增效45.1亿元。
该规范提出,构建形成“1人+1乡”“1团+1业”“1家+1县”等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进村入户提供精准科技服务,为农业特色产业、工业产业集群等提供全产业链科技服务,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科技服务。
“以‘1团+1业’为例,‘团’顾名思义是指一批人,按照服务农业和工业区分,分别指的是团队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团。”浙江省科技厅农村处负责人介绍,一批科技特派员围绕当地某个特色产业,各展所长,分工服务,形成互补。
细化11项服务内容
科技特派员应具体承担哪些工作职责?该规范明确了技术指导和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科技研发、人才引进与培养、创新创业带动等11项具体内容。
在创新创业带动方面,该规范提出,“科技特派员可携带技术、项目和资金,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承包或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在基层创办领办协办科技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中介机构等,与基层经营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服务带动产业发展,或协助服务对象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创新创业。”
近年来,浙江强化制度创新,推动市场在科技特派员选派和激励中发挥更大作用,激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活力。
同时,该规范突出科技特派员全过程管理要求和分类动态绩效评估,要求对科技特派员日常工作进行实时记录、统计监测,形成年度报告,定期对个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表现和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浙江省科技厅农村处负责人表示,《科技特派员服务和管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科技特派员服务和管理工作,以浙江的探索实践为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提供浙江方案。(洪恒飞 李崇高 杨一之 江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