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将启动】2023年暑期是实施新冠疫情“乙类乙管”后的第一个暑期。7月7日教育部发布通知,决定于7月至8月在全国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暑期专项行动,防止暑期成为“第三个学期”。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覆盖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聚焦解决当前校外培训治理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严查重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机制,对“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以及以夏令营、研学旅行、托管班等名义违规培训问题开展专题整治,坚决防范“黑培训”“黑机构”等侵害群众利益情况发生。

二是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守护学生家长所交预收培训费用安全。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和预收费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加强价格监测,防止恶意涨价,严查校外培训机构超时段(一次性收费或变相收费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超限额(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收费和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有效化解校外培训消费纠纷。推动各地全面应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坚持“一机构一策”,多措并举解决“退费难”问题。

四是强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对照《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部署各地在暑期前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排查,对发现的风险点和安全隐患要以零容忍态度即查即改,切实抓好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职责要求,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积极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教育部在通知中强调,培训机构和媒体不得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宣扬“暑期最可怕”“暑假是第三个学期”等错误概念,不得制造或炒作教育焦虑。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举报平台及地方举报渠道,提供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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