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规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宁减联办函〔2022〕12号)要求,7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市、区两级专项检查组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727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查处的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机构名称:南京璞诚艺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玄武区长江路268号百市发展中心4楼  违规情形描述:  面向初中、高中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规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宁减联办函〔2022〕12号)要求,7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市、区两级专项检查组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727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查处的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机构名称:南京璞诚艺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玄武区长江路268号百市发展中心4楼

  违规情形描述:

  面向初中、高中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

  2.责令机构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

  3.约谈机构负责人限期整改

  4.做好定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二、机构名称:南京培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建邺区水西门大街291号203室

  违规情形描述:

  1.营业执照未公示,无收费公示

  2.未与学员签订示范合同

  3.工作人员对消防器材使用不熟悉,防疫隔离室未专用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机构限期整改

  2.约谈机构负责人进行后续处理

  3.落实消防培训和疫情防控要求

  三、机构名称:何某(个人)

  地址: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楼I座、G座

  违规情形描述:

  无办学许可证,面向小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情况:

  1.现场关停取缔

  2.下发停止违规办学告知书

  3.做好定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四、机构名称:童学馆儿童成长中心

  地址:栖霞区文苑路8号东城汇3楼

  违规情形描述:

  1.无收费公示,未与学员签订示范合同

  2.违规进行广告宣传

  3.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防疫物资储备不足

  处理情况:

  1.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2.现场立即撤除违规广告宣传

  3.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五、机构名称:南京爱可托管有限公司

  地址:江宁区东山街道黄金海岸广场第一街区1幢302

  违规情形描述:

  无办学许可证,借用托管名义,面向初中、高中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

  2.责令机构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

  3.约谈机构负责人限期整改

  4.做好定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六、机构名称:步步高托管中心

  地址:浦口区桥林街道石碛社区祈福花园1幢1楼

  违规情形描述:

  无证无照,以托管名义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

  2.责令机构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

  3.约谈机构负责人限期整改

  4.做好定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七、机构名称:南京胜于蓝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江北新区招商兰溪谷6-103室、202-205室

  违规情形描述:暑假期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

  2.责令机构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

  3.约谈机构负责人限期整改

  4.做好定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八、机构名称:南京夸美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地址:江北新区新华西路95号

  违规情形描述:

  1.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教师资质、收费标准、退费流程未公示

  3.无测温验码、员工健康检测、场地消杀记录,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4.灭火器具过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

  2.责令机构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

  3.约谈机构负责人限期整改

  4.落实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要求

  5.做好定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九、机构名称:南京智明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溧水区团山西路19号

  违规情形描述:

  1.借用托管名义,变相开展“一对一”学科类辅导

  2.培训场地无消防验收备案

  3.无测温验码、员工健康检测等记录,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处理情况:

  1.约谈机构举办者,下达整改通知书

  2.责令机构立即停止违规辅导培训

  3.落实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要求

  十、机构名称:陈某(个人)

  地址:高淳区金地康城55栋*单元

  违规情形描述:

  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情况:

  1.对当事人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2.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规培训,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教育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减”要求,持续巩固“双减”成效,坚决整治学科类违规培训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教育部门再次提醒家长,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不提前、不超额(3个月)、不在任何培训机构非监管账户缴纳费用,不让孩子参加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托管”等名义违规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我们邀请您一同参与社会监督,共同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咨询投诉电话:

  玄武区教育局:84550111

  秦淮区教育局:86640413

  建邺区教育局:87778535

  鼓楼区教育局:83230274

  雨花台区教育局:52888891

  栖霞区教育局:85570512

  江宁区教育局:52167760

  浦口区教育局:58530873

  六合区教育局:57110287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88029411

  溧水区教育局:57225300

  高淳区教育局:57338605

  南京市教育局:8363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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