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官网发布《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公布2021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名单的通知》,公布了2021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名单。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龙岩学院、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体育学院等10所高校入选。通知指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
近日,教育部官网发布《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公布2021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名单的通知》,公布了2021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名单。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龙岩学院、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体育学院等10所高校入选。
通知指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工作,加强对本地区共同体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推进落实,共同推动项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各项目单位(地区)要建立推进项目工作所需的管理及考核机制和阶段性成果案例宣传推广机制,明确政策、经费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措施,做好项目组织实施。
各项目单位(地区)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基础和特长,明确可量化、可评估的项目目标,制定细化项目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可操作、可落地的实施举措,应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体现应用模式的典型特征和应用方向,体现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实施方法合理、可行,具有可推广性,在人才培养模式、教与学方式、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有所创新。
各项目应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和网络社区,实施项目管理,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关项目工作推进机制。应按照项目实施进展,及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和阶段性成果、验收总结报告和项目成果。教育部将组织过程监测和综合评价,开展开题管理、中期评估、项目验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