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教委出台《关于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到2022年,天津市将面向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全体教师和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全面建成基于国家课程教材及配套资源的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

  近日,天津市教委出台《关于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到2022年,天津市将面向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全体教师和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全面建成基于国家课程教材及配套资源的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将成为学校教育教学新常态。

  该网络学习空间包括个人管理、消息管理、资源管理、应用管理、社区管理、个人数据管理等。“我们将汇集现有各类网络教学、网络教研、数字化图书馆、学业评价与过程性评价、个性化活动与综合素质评价等公共应用服务,打造出面向教师、学生、家长、教研员、机构、管理者的有针对性的个人化网络学习空间。”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教师用户空间将具备基本的教材中心、备课中心、授课中心、课程中心、测评中心(含作业、学业评价等)、在线活动、在线辅导等教学管理功能,以及学情分析、网络研修、成长档案、班级群组等功能。学生用户空间将具备基本的教材中心、学习计划、课程中心、测评中心(含作业、学业评价等)、在线活动、在线辅导、互动课堂等学习管理功能,以及学情反馈、成长档案、班级群组等功能。“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完成后,教师每学期将上传不少于50%课时的备课资源,通过空间布置形式多样的作业,学生每学期在教师的引导下参与在线课程学习。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开展个性化教育教学活动,打造学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新模式。同时,学生在网络学习空间的行为数据,也将形成个人从学前阶段到高中阶段的电子学习档案。”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天津市将设立智慧教育示范校,到2022年,每个区至少在小学、初中、高中分别设立1所示范校,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及优质资源的常态化应用实验,通过搭建智慧教室、利用各类数字教育资源及应用,探索与推动基础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创新。各区也将开展面向学前教育及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等的网络学习空间培训工作,5年内完成教师全员培训,保障全体师生“有空间、用空间”,发挥网络学习空间优势,逐渐形成常态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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