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公布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浙教办技〔2018〕3号)文件中获悉,湖州市7所第二批省级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全部通过项目验收,被授予“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学校”称号。
从近日公布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浙教办技〔2018〕3号)文件中获悉,湖州市7所第二批省级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全部通过项目验收,被授予“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学校”称号。
浙江省于2014年7月启动了第二批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工作。经学校申报,设区市教育局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湖州市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湖州市南浔中学、湖州市湖师附小教育集团、湖州市第四中学教育集团、德清县雷甸镇初级中学、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安吉县孝丰镇中学等7所学校被确认为第二批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在经过为期两年的示范建设工作后,2017年3月-12月,省教育厅实施了第二批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经学校自评、设区市教育局初评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现场验收,全省117所第二批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中有108所通过项目验收,被授予“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学校”称号。
开展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是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的重要举措。湖州市在开展数字校园示范建设的同时,积极发挥其示范引领的作用,推进全市信息化环境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信息化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育人能力等方面的创新性作用,带动提升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
至此,该市13所省级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全部完成建设任务,通过省级项目验收。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也为“十三五”期间 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附录:湖州市数字校园建设示范校名单:
第一批:浙江信息工程学校、湖州市第二中学、德清县高级中学、长兴县龙山中学、长兴县第二实验小学、安吉县实验小学
第二批: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湖州市南浔中学、湖州市湖师附小教育集团、湖州市第四中学教育集团、德清县雷甸镇初级中学、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安吉县孝丰镇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