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市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发展“互联网+教育”,大力实施数字兴教战略,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服务赣州智慧城市建设,助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10月16日,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市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发展“ 推进工程,积极探索“智慧校园”建设标准,构建课堂教学、教师教研、学生学习、行为评价、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功能一体化、智能化的校园环境。四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将信息化教学能力培养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学时(学分),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校长和教师评先评优要求。

  《意见》要求,要逐步推进智能化环境下的教学形式创新应用、数字化环境下的教育资源开发应用、信息化环境下的教育管理服务应用、个性化环境下的学生全面发展应用、终身化环境下的教育公共服务应用等“五大应用”。《意见》还强调,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将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和维护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中重点保障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投入,并将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和备课环境建设列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小学校在使用公用经费时,学校教育信息化经费支出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的10%,优先用于购买资源、信息化培训及信息化设备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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