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教育厅发出通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的通知》要求,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估,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认定宿迁市宿豫区达到省定县域教育基本现代化建设标准。

  近年来,宿豫区围绕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创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近三年全区累计投入7.48亿元,瞄准校舍标准化、教育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全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实现了新“三新一亮”(校舍新、环境新、设备新、屏幕亮)。投资1亿元新建宿豫区第一实验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并于2013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较好满足了城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全区中小学均配备了录播教室、校园电视台等各类信息化功能室,计算机生机比达9.5:1,师机比1:1,建成“教育资源公共平台”以及教育系统OA办公平台、实现计算机千兆光纤“校校通”(含教学点)、多媒体教学设备“ ”; 教育装备均达到《江苏省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Ⅱ类标准,接近省Ⅰ类标准。

  日前,在顺利通过省定县域教育基本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上,我区又顺利接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省级督导考核,并得到专家组充分肯定。下一步,我区将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创建和更高水平的教育现代化建设,着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原标题:我区成功创成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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