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我省高校的学历教育学生都必须进行新生学籍、在校生学年及毕(结)业生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同时,各高校将展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一旦违规,不予学籍电子注册。这是东南快报记者从省教育厅昨日转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中了解到的。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按照该规定遵照实行。

  据了解,高校学历教育学生(含预科、专科、本科学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础培训阶段研究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华侨学生,来自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生以及国际学生)均须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毕(结)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高校将对报到新生进行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予以标注。普通高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跨校联合培养学生,在录取学校进行学籍注册。高校从学生入学次年起至毕业,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学年电子注册。

  据悉,该做法可以避免违规招生、学历造假行为。此外,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还可以为学校、学生和社会提供便捷、客观、权威的学籍、学历信息查询、验证及认证服务,有效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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