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广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安府发〔2013〕35号)。
   文件提出了以下四个方面具有建设性的实施举措:一是市政府成立广安市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为组长,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各区市县要设立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专款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三是统筹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8%,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技术装备;四是2014年起,将教育信息化建设纳入各区市县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绩效考核内容。
   文件出台,为加快广安市教育信息化建设,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促进广安市域内教育均衡化发展,推进部省共建广安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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