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电〔2012〕2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尽快适应教育信息化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强化电化教育对教育改革和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一支保

      皖教电〔2012〕2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尽快适应教育信息化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强化电化教育对教育改革和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一支保障有力的教育信息化支持服务体系,有效提高我省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应用水平,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小学校电化教育规程》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电化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切实加强电化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课程改革的深入,以信息化为特征的电化教育越来越深入课堂,对促进和服务新课程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全省电教系统长期以来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研究和指导、教育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已成为我省“农远工程”应用管理和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的一支生力军。但是,随着教育信息化的不断推进,还有一些地方对电化教育不够重视,电化教育工作较为薄弱,电教人员严重不足、电教设施设备较为简陋、电教手段应用教学不够深入、管理亟待规范等问题需要尽快加以改进。

推进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的转变,是教育系统面临的新的历史使命。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让所有的孩子都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是新时期教育工作新的、更高的目标。通过进一步加强电化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电化教育水平,可有效发挥电教系统优势,整合各种资源,对于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将起到积极而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电化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电化教育部门在新形势下担负着重要的现代教育管理和教学技术支撑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中小学校电化教育规程》和新时期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新要求,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电化教育和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全方位提供信息技术方面的支持和服务;负责组织中小学及职业技术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运用研究及电化教育领域课题实验与研究;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指导协调中小学校园网络和数字化校园建设;负责教学软件资源的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统筹规划、组织教育教学资源的建设工作,推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承担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开展各类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提高教育管理人员、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负责协调监管教育电视节目、电视教材的摄录与编制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电化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电化教育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的任务是推进教育的信息化,并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对电化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尤其要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统筹领导,将电化教育列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并摆上重要位置,大力支持开展各项电化教育活动,优化电教人员结构,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电教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转。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教育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结合电化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特点,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电教人员配备,采取专兼结合的办法充实电教工作队伍。要科学制定电化教育工作规程和配套措施,完善制度建设,坚持科学管理,不断提升电化教育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电化教育工作效益。

四、加快提高电教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各级电化教育工作人员承担着教育改革和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责任,是组织开展电化教育活动和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的骨干力量,必须与时俱进,紧跟新形势下教育改革发展步伐,熟悉教学业务,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掌握电化教育和信息技术的知识、技能和技巧。因此,必须加强对各级电教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培训,积极组织电教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和电教交流研讨活动,不断更新电教人员的新观念、新知识和新技能,使其熟悉电化教育的新要求和新方法,使其有能力指导基层学校开展电化教育活动,从而整体提高我省电教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积极落实电化教育事业发展经费

电化教育的健康发展要有必要的经费保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电化教育事业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逐年增加对电化教育事业的经费投入。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核拨电教经费,确保电教事业发展。城市教育事业附加费每年要专门划拨一部分主要用于电化教育活动和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学校应确定一定的经费比例开展电化教育,确保公用经费不少于10%用于信息技术教育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教学软件添置等,同时加强该项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益。

六、保障必要的电教设施设备

电化教育的设备设施是开展电化教育的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加强本级电教部门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电教部门有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各级学校要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统筹配备电化教育设备和教学软件资源。市、县(区)电化教育部门配齐用于开展电化教育的基本设施。要加强电化教育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教学软件资源的添置和更新,提高利用率。

七、充分调动电教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积极引进具有电化教育(教育技术)或计算机专业学历的人员从事电化教育工作,把具有管理、教研、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复合型优秀人才安排到电教关键岗位。要重视解决好当前电化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关心电化教育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电教工作出谋划策,为电教人员排忧解难。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小学校电化教育规程》要求,认真落实各级电化教育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解决好电教人员的工作量认定、职称评聘等问题,充分调动电教系统广大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八、新时期电化教育需要做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1.强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各级电教部门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直接领导协调下,认真编制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明确各时期发展目标与任务,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实施。

按照教育部要求积极开展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探索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与应用、教育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的发展路径和方法,逐步形成教育信息化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建设学习型社会,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有效模式和体制机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

2.有效促进“ ”建设与应用工作。逐步实现城乡所有学校“通”硬件、“通”资源、“通”方法,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日常教学的有效整合,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最终促进学生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网络及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校园网络和数字化校园建设是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电教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的通知》要求,把加快校园网络和数字化校园建设作为重要抓手,结合“农远工程”和“班班通”实施,指导中小学校做好校园网络及数字化校园建设,指导学校做好校本资源库建设,实现校内共享访问。

4.积极支持学校网上结对工作。全力推动我省中小学校融入长三角,实现与沪、苏、浙二省一市学校的结对共建,推动教育资源建设和应用的跨地区战略性协作,实现区域教育联动发展。同时提升长三角网上结对学校向省内薄弱学校的辐射带动能力,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共建,实现城乡学校的共同发展,共同提高,推动我省教育均衡发展。

5.纵深推进“农远工程”管理与应用工作。在保持前几年“农远工程”管理应用良好成效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安徽基础教育资源网资源的应用,通过加强培训、举办大赛、课题研究、交流研讨、开展活动、技术指导等,全面推进“农远工程”和安徽基础教育资源网资源的有效应用。

6.切实落实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工作。各地电教馆和基础教育资源中心,要切实加强教育资源建设,指导学校用足用好国家和省教育厅免费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研究开发适应当地中小学需要且与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库具有互补性的资源;积极做好薄弱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推广配备工作。

7.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各地电教馆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标准》和《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积极主动配合师训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8、大力促进教育信息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技术课题研究在课堂教学改革中的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学科教师数字化教学的整合研究,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要进一步倡导网络教研,建立和组织教师教育信息技术课题研究团队,为培养中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九、建立和完善推进电化教育工作的有效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对区域内电化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表彰奖励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将电化教育纳入教育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定期对电教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有关重点工作要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将督导检查和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要建立表彰和奖励制度,形成推进电化教育工作的有效工作机制,保障我省电化教育工作朝着健康有序、科学高效、快速有力的方向发展。

安徽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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