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教育工作提出的“两个率先”目标,近日,宁波市教育局专题研究,出台《推进宁波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宁波市数字化校园评估标准》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教育工作提出的“两个率先”目标,近日,宁波市教育局专题研究,出台《推进宁波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宁波市数字化校园评估标准》和《宁波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等3个实施方案,提出8项举措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一)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宁波市教育局调整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装备电教中心)。各地、各校均成立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人员,制定管理制度,承担起管理、组织、协调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责任。
    (二)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在2011年达到全市所有中小学普通教室配备教学多媒体,在全省率先达到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要求。 2012年6月底前建成贯通全市学校、带宽1G的宁波市教育科研网。至2012年底每个县(市)、区都有教育信息化最新装备试点学校,通过试点,逐步推广,引领教学改革深入开展。
    (三)建设宁波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为提高教育信息化服务能力,避免“信息孤岛现象”,联合省教育厅启动公共平台建设,该平台是以一网(宁波市教育科研网)为基础,二库(教育基础信息库、教育教学资源库)二平台(应用支撑平台、资源共享平台)为核心,三体系(教育电子政务体系、教育管理体系、教学服务体系)为主要应用功能的信息化专业软件服务平台。
    (四)建立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机制。市级财政按需落实教育信息化发展经费,用于直属学校和相关专项工程建设。各县(市)、区将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和维护资金以及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
    (五)强化教育信息化队伍建设。每所学校按标准配足教育信息化专、兼职人员。制定校长、教师、信息化专职人员的培训方案,加快具有现代信息素养的校长队伍、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的教师队伍与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网管员 (专职人员)队伍建设,计划到2015年,完成中小学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全员培训。
    (六)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按照相关规定开好信息技术课,落实专任教师与规定课时。根据各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原则,共同推动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的课程资源、课程结构及课程实施等方面的有效融合。
    (七)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和共享。由市教育局装备电教中心牵头,联合教研部门与人事部门,拍摄精品课程,逐步启动网络互动教学,并且以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为载体,通过191网校拓展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推进教育的均衡和公平。
    (八)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督查、激励机制。启动数字化校园达标评估工作,至2012年底,各县(市)、区应有1/3中心级以上学校达到达标级数字化校园;2013年应有一批学校达到优秀级数字化校园;2015年力争全市中小学校基本达到数字化校园达标学校。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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