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教育局实施“阳光采购”,确保工程质量。2008上半年,依靠全市统一组织招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省了资金,三次招进1500余种仪器,使用资金884 6万元,完成计划1539万元,节省资金635

山东省枣庄市教育局实施“阳光采购”,确保工程质量。2008上半年,依靠全市统一组织招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省了资金,三次招进1500余种仪器,使用资金884.6万元,完成计划1539万元,节省资金635.9万元,节资率达48.8%。为了确保采购质量,采取了五项具体措施:一是确定全市联合采购;二是民主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三是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四是扩大区(市)的自主定货权利;五是强调市项目组的监督、检查作用。通过这些创新措施和民主、透明化的操作,为教学仪器的“阳光采购”奠定了基础,目前,绝大多数供货通过了两级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还超额完成了2所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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