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根据国家关于电子政务要统一平台(网络)、统一标准的要求推进电子政务工作,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认真重视大力抓好电子政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制度化建设。

为根据国家关于电子政务要“统一平台(网络)、统一标准”的要求推进电子政务工作,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认真重视大力抓好电子政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制度化建设。

2007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规定》、〈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应用培训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在全区政府系统施行。

《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分为总则、规划计划、协调指导和交流、督查和调研、其它共五章二十九条。规定中总则部分就电子政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地位、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和方针、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队伍等开展电子政务工作的重要事项进行了明确。其它章节就电子政务工作开展工作的方式和要求作了规范。规定确立了新疆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在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和自治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国家和自治区确立的信息化(电子政务)总体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结合自治区政府系统实际开展的基本工作体制。明确了坚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确保资金投入、实行统筹规划、完善政策措施、推行规范标准、落实规章制度和加强考核评估的工作原则和贯彻以公众和社会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突出重点,分步建设;安全保密、务求实效”的工作方针。

2007年8月,为指导全区政府系统作好电子政务建设的技术规划工作,促进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关于电子政务“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的指导原则,按照《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规定》的要求,自治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组织编写了《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政府建设规划指南(第一版)》(以下简称指南)印发全区执行。指南共分序言、编制依据、总体指导原则、总体架构、网络规划的具体办法、应用系统的规划和部署、安全体系规划建设原则等8个章节。根据电子政务建设时的技术规划需要,指南对电子政务“三网一库”和“二网一站四库十二金”架构的内容和相互关系作了较为详尽地描述,对安全体系规划及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服务的民族文字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原则等都作了全面的阐述。

电子政务工作规定和电子政务建设技术规划指南等一系列制度和规范的印发,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电子政务工作继续向着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方向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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