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受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中国残联作为第三方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特殊教育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特殊教育专题评估报告有关情况介绍

特殊教育专题评估组组长、中国残联副理事长 程凯

  一、评估方法与过程

  2015年4月,受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中国残联作为第三方对《 》(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特殊教育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接到任务后,中国残联迅速组建了评估专家组,由我总负责,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有关同志,中国盲人协会、中国聋人协会、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5个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部分高等院校特教专家以及部分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等近30人组成。评估专家组经过集体研究,制定了详细的评估方案。评估的内容全面覆盖《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特殊教育发展任务。评估的方法包括文本分析、实地考察、访谈等。评估专家组广泛查阅《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国家及地方特殊教育政策及相关文献资料、分析全国特殊教育统计数据、审读分析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自评报告,并依据各地经济与教育发展水平,选取了浙江、福建、河南、四川和陕西东中西部共5省,于5月中旬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实地调研。通过听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汇报,实地考察,组织召开特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特殊教育教师以及残疾学生家长座谈会,进行深入访谈和调查,全面分析《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各地特殊教育的发展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为“十三五”特殊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建议。

  二、评估结果

  通过评估,评估专家组一致认为,《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五年来,党和国家把特殊教育放在教育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特殊教育政策保障显著加强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支持特殊教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逐步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

  201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七部门编制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国办发〔2014〕1号),明确了“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的总目标,提出了提高普及水平、加强条件保障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三大任务。李克强总理作出了重要批示,国务院专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落实总理批示精神、部署提升计划的贯彻执行。顶层设计的加强带动了地方政策的出台,有力促进了特殊教育事业有了一个大发展。

  (二)特殊教育投入力度明显增加

  2008年和2012年,国家先后实施两期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分别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和改扩建1182所特殊教育学校和62所残疾人中高职院校和高等特殊师范院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及购置教学康复实验设备,中央和地方累计投入102亿元。

  从2014年起,各地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单列,年生均标准达4000元,预计2016年达到不低于6000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也逐步得到同标准落实。

  各地执行“两免一补”时,普遍将特殊教育单列,其补助项目、标准普遍高于普通教育,生活费基本由国家“全包”。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都享有国家相应的助学政策资助。

  社会力量支持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也明显增加。交通银行捐款1亿元,实施“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五年间仅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特教方面筹款就有2亿多元,受益残疾儿童少年达28万人次。此外,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特殊教育的比例也在逐年提高。

  (三)特殊教育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截至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2000所,其中2009-2014年期间新增加328所,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且残疾儿童较多的县都有1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

  教育部、财政部共同实施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中央特教专项补助经费从2011年的2500万元提高到2014年的4.1亿元,四年里累计投入5.4亿元,资助范围由中西部地区扩大到除京津沪以外的全国所有省份,基本实现全覆盖,支持的内容扩展至重点支持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特殊教育学校配备设备设施以及区域“医教结合”实验等,特殊教育学校少、破、旧、陋等状况正在加快改变,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四)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

  截至2013年,在特教学校学前班(部)就读的残疾儿童近1万人。此外,据不完全统计,有近万名残疾幼儿在普通幼儿园随园就读。

  2014年,接受特殊教育的在校学生39.49万。未入学残疾儿童数从2010年的14.5万人减少至2013年的8.3万人。全国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87个,在校生7227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97个,在校生11671人。全国共招收残疾大学生9542人。此外,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残疾学生有7000多人。2015年,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做出了明确规定,有望支持更多残疾学生到普通学校就学。

  (五)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2012年,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同年,“国培计划”增设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累计培训近6000人。高校开办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数量明显增加;2013年,教育部批准华东师范大学开办全国第一个“教育康复”专业,推动培养特殊教育相关服务人员;2014年,教育部启动“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确定了华东师范大学等五所高等院校为实验学校;2015年6月南京特殊师范学院实现专升本;教育部、中国残联从2010年起设立了“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每年评选200名优秀特教教师,已有1000人获奖;全国“十大教书育人楷模”等各类教师表彰奖励都有特教教师的身影。

  2009-2014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截止到2014年底,全国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48125人,比2009年增加10180人,增幅26.8%。特殊教育学校师生比从2009年1:4.19上升到2014年的1:3.86。

  各地以提高特殊岗位津贴的方式把提高特教教师待遇问题落到实处。内蒙古、浙江、湖南、海南、陕西、宁夏等省、自治区提高特教津贴比例,最高达到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30%-50%。黑龙江、贵州规定随班就读教师享受特教津贴。陕西规定省、市、县三级特教专职教研员享受特殊教育岗位津贴。辽宁规定中高职特教学校教师享受特教津贴。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海南、甘肃将特教教师津贴范围扩大到退休教师。

  (六)部分地区创造特教改革发展新经验

  浙江的“卫星班模式”,通过设立介于“特教学校与辅读班”之间的一种残障学生分类安置形式,来满足特教学校教学发展需要和某个区域特殊学生的就学需求。四川的“1+5+N”融合教育模式,以1个特殊学校的县级资源中心为核心,辐射5个镇级(街道)普通学校二级资源教室,再带动N个乡村普通学校资源教室,以满足不同障碍类型,不同障碍程度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福建省则是通过增设特殊幼儿园,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学前班;推动和鼓励普通幼儿园、普通小学学前班招收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随园就读;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等手段大力推行学前特殊教育。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评估专家组也发现特殊教育仍面临不少困难与挑战:地方政府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特殊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特殊教育尤其是随班就读质量堪忧、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

  《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的后五年,亦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评估专家组建议,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以维护残疾人教育权利为出发点,以全面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以落实好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抓手,坚持共享发展,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扩大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残疾人教育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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