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发布通知,继续开展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并就2022年度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2022年度,计划从网络教研、智能美育教学、数字化赋能劳动教育、信息化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四类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中培育20个左右不同应用方向的实践共同体,开展信息化应用模式的实践与研究,以形成一批成熟的、可借鉴、可推广的信息化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和典型案例,形成一支高水平...

  日前,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发布通知,继续开展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并就2022年度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2022年度,计划从网络教研、智能美育教学、数字化赋能劳动教育、信息化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四类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中培育20个左右不同应用方向的实践共同体,开展信息化应用模式的实践与研究,以形成一批成熟的、可借鉴、可推广的信息化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和典型案例,形成一支高水平的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队伍,探索推进信息化教学应用的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2年10月31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报送推荐表、推荐汇总表及有关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选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决定继续开展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2年度,计划从网络教研、智能美育教学、数字化赋能劳动教育、信息化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四类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中培育20个左右不同应用方向的实践共同体,开展信息化应用模式的实践与研究,以形成一批成熟的、可借鉴、可推广的信息化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和典型案例,形成一支高水平的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队伍,探索推进信息化教学应用的长效机制。

  二、推选要求

  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是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下,围绕某一信息化教学应用模式,区域、学校等不同成员单位组织起来,共同开展实践和研究,共同推动该模式的发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原则上每类模式限推1个。申报项目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实践内容应属于以下四类应用模式。可以根据自身基础和特长,选择相应方向,自拟申报内容:

  (1)网络教研

  网络教研模式和组织方式创新;

  网络教研数字化环境的设计与应用;

  网络教研促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2)智能美育教学

  智能美育教学模式和组织方式;

  美育教学智能应用场景的设计与应用;

  学生自主学习过程的智能指导。

  (3)数字化赋能劳动教育

  劳动教育数字资源的建设与应用;

  劳动教育智能应用场景的设计与应用;

  数据支撑的劳动教育效果评价。

  (4)信息化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数字档案的建设与应用;

  数字化赋能学生作业的提质增效;

  教育大数据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应用。

  2.项目名称简洁明了、规范具体,能清楚地概括申报单位特色和实践内容方向,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不照搬第1条中内容。

  3.应在本类信息化教学应用中积累了2年以上的丰富实践经验,成效显著、富有特色,已有经验和成果丰富,具有典型引领作用,并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

  4.项目建设方案要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体现应用模式的典型特征和应用方向,体现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实施方法合理、可行,具有可推广性。

  5.申报单位类型为区(县)、学校,鼓励省外地区成员单位加入。牵头单位负责申报和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主要成员单位不少于4个,参与积极性高、合作密切。应具有良好的共同体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和网络社区,实践共同体内部交流和分享频繁。

  6.共同体内部人员结构合理,业务能力强,能够形成优势互补。共同体核心成员应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领导、管理人员,统筹协调推进实践共同体发展;从事理论研究的专家,指导实践共同体发展方向和内容;从事实践研究的教师、教研员,开展实践共同体具体实践;从事技术支撑的电教人员,提供实践共同体日常运行技术支持。

  三、组织实施

  项目由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负责指导,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申报推选、培育指导、成果展示。

  (一)申报推选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填写《2022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佐证材料,并同时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盖章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查遴选工作,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报送所推荐项目的推荐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在各地审核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考察,经公示,最终确定培育项目名单,并予以公布。培育项目应主题不重复、各有特色。

  (二)培育指导

  培育项目在专家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基础和优势,编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分步骤开展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不断吸收新成员,丰富共同体实践经验和成果。发挥网络优势开展项目管理,组织定期交流活动,推动项目高质量实施。

  (三)成果展示

  项目开展周期为一年,培育项目需形成以下成果,并在项目网站上展示:信息化教育应用模式研究报告和应用指南;6-8个教学信息化应用的典型案例;建设实践共同体社区,开展经验推广活动,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四、工作要求

  1.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好项目的推荐和培育工作;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为培育项目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做好宣传,积极发挥实践共同体的辐射、带动、引领作用。

  2.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撰写申报材料,申报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有据可查。申报单位要明确人员分工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配套条件,创造性地组织实施。

  3.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2年10月31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报送推荐表、推荐汇总表及有关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1.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

  沈芸 010-66490961 sheny@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100031

  2.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李琳娜 010-66096457 kjsxxh@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南门,100032

  附件:

  1.2022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表

  2.2022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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