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小康》·中国小康网 降蕴彰
我国是名副其实的海洋大国,但目前还不是海洋强国,部分海洋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必须进一步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
摄影/宁颖
海洋科技创新是建设海洋强国的根本动力,是贯穿全局、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因素,加快海洋开发进程,振兴海洋经济,关键在海洋科技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海洋科技创新取得一系列重大标志性成果:以“蛟龙”号、“深海勇士”号、“奋斗者”号、“海斗”号、“潜龙”号、“海龙”号等潜水器为代表的海洋探测运载作业技术实现质的飞跃,核心部件国产化率大幅提升;自主建造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雪龙2”号破冰船,填补我国在极地科考重大装备领域的空白;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实现从水深300米到3000米的跨越,“海洋石油981”在南海首钻成功,超深水双钻塔半潜式平台“蓝鲸1号”在南海成功试采可燃冰……
壮大海洋经济,关键在科技创新。在接受《小康》杂志、中国小康网采访时,北京大学海洋战略研究中心主任胡波、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繁荣工程”特聘教授金永明等多位海洋专家一致表示:我国是名副其实的海洋大国,但目前还不是海洋强国,部分海洋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必须进一步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
“大国重器”显实力
在谈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海洋科技所取得的成就时,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表示:“十年来,深水、绿色、安全等海洋高技术领域自主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多个领域跻身世界前列。”他列举出一长串“潜水器”名称:“蛟龙”号、“深海勇士”号、“奋斗者”号、“海斗”号、“潜龙”号、“海龙”号……他强调,以这些潜水器为代表的海洋探测运载作业技术,均实现了质的飞跃,核心部件国产化率大幅提升。
潜水器又称深潜器、可潜器。为了赶超发达国家的深海援潜救生水平,2002年科技部将深海载人潜水器研制列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重大专项,正式启动了“蛟龙号”载人深潜器的自行设计、自主集成研制工作。
2010年5月至7月,“蛟龙”号载人潜水器在中国南海进行了多次下潜任务,下潜深度达到了3759米(全球海洋平均深度3682米),并创造水下和海底作业超过9小时的记录。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蛟龙”号载人潜水器集成技术的成熟,标志着我国成为继美、法、俄、日之后,世界上第五个掌握3500米深海载人深潜技术的国家。
2011年7月21日,“蛟龙”号5000米载人深潜首试成功;次年7月16日,“蛟龙”号载人潜水器完成7000米级海试任务。时任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科学技术部部长万钢表示,这是我国海洋科技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是各有关部门、参试单位通力合作的典范。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明确指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由此开始,我国进一步加快了“蛟龙”号、“深海勇士”号、“奋斗者”号等一系列潜水器的科研步伐。
从2013年起,“蛟龙”号正式进入试验性应用阶段。历时十多年,我国为“蛟龙”号载人潜水器专设的863专项经费累计投入3.5亿元。该科研任务是由中国大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协会办公室牵头,会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科学院等系统共100余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完成;验收专家组是由来自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单位的15位专家组成,中科院院士徐冠华担任专家组组长。
中船重工702所研究员胡震是“蛟龙”号副总设计师,据他介绍,早在2009年,我国就开始了第二台大深度载人深潜器“深海勇士”号关键技术的深入研究。按照计划,“深海勇士”号的下潜深度回撤到4500米,但关键技术国产化率超过85%。这也意味着,“深海勇士”号的研发难度并不小于“蛟龙”号。
2017年10月3日,“深海勇士”号载人深潜试验队在中国南海完成全部海上试验任务,12月1日,在北京完成全部验收,“深海勇士”号的关键部件国产化率达91.3%,主要部件国产化率达86.4%。这是继“蛟龙”号后中国深海装备的又一里程碑,实现了中国深海装备由集成创新向自主创新的历史性跨越。
随着对深海了解的深入,深潜试验不能只有“蛟龙”号、“深海勇士”号,必须打造一系列谱系化的潜水器来全面掌握核心技术。在此基础上,我国在大深度载人深潜领域又研制出“奋斗者”号、“海斗”号、“潜龙”号、“海龙”号等潜水器,核心部件国产化率大幅提升,实现了我国海洋探测运载作业技术质的飞跃。
王宏在肯定海洋科技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的同时直言,与发达海洋国家相比,我国战略性、基础性、颠覆性的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仍然不足,原创性和高附加值创新成果也较少,核心技术与关键共性技术“卡脖子”问题还比较突出。
对于海洋科技发展的现状,胡波、金永明等多位海洋经济专家同样深有感触,均表示,整体上,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粗放、海洋产业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等问题依然存在,建议聚焦深海领域进行科学勘探和资源开发,围绕海洋核心关键技术加强自主创新,加快发展海洋信息技术,培养海洋科技发展急需人才。
着眼短板 重点发力
在胡波、金永明等海洋经济专家看来,我国在从海洋大国迈向海洋强国的进程中,目前还存在诸如海洋科技基础整体较弱、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技术开发人才缺乏等诸多短板,需要尽快补齐不足、补上短板。
据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韩增林介绍,在美、日等发达国家,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已达到60%以上,海洋科技已经实质性地表现为海洋开发的主导力量,而我国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多年来却一直徘徊在30%左右,海洋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能力明显不足。
金永明认为,我国以企业作为主体的海洋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形成,基地、园区和创新平台的服务带动能力都较为薄弱,创新生态环境需要尽快完善。
他建议,我国应搞好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重点在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尤其要推进海洋经济转型过程中急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努力用自主研发的装备开发海洋资源,提高能源自给率,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
国家“十四五”规划中的第三十三章“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为涉海内容,其中明确提出,将“围绕海洋工程、海洋资源、海洋环境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国家海洋局方面也明确将实施《“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把实现海洋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作为战略目标,优化国家海洋科研力量布局,全面塑造海洋未来发展的新优势。
对于下一步我国海洋科研力量如何布局?如何加快实现海洋科技高水平的自立自强?王宏也有所透露。他表示,将重点在“强化海洋领域国家科技力量”“着力突破海洋核心装备和关键技术瓶颈”“加强海洋基础性、前沿性和战略性技术储备”“提高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等四方面进行攻关,力争取得新突破。
具体来说,“强化海洋领域国家科技力量”,按照自然资源部有关部署,将大力推进山东威海、浙江舟山、广东珠海和海南三亚建设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加强建设海洋领域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加快建设国家深海基因库、国家深海标本样品馆和国家深海大数据中心。
在“着力突破海洋核心装备和关键技术瓶颈”方面,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开展蛟龙探海二期、雪龙探极二期建设,开展深海运维保障船和装备试验船、重型破冰船等科技前沿领域攻关”。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局等方面将推进实施“蛟龙探海”二期、“雪龙探极”二期、“深海矿产开发”重大科技专项、海域动态感知系统工程、海洋生态卫星工程等一批海洋科技重大项目,重点突破海洋观测监测新型传感器、无人智能平台和目标探测识别等技术。
对于如何“加强海洋基础性、前沿性和战略性技术储备”,我国将持续开展海洋科学、极地科学的基础研究,争取在海洋动力过程、陆海相互作用、海洋生态系统变化规律等方向实现原创性突破。
在“提高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发面,将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服务,着力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建立海洋产业创新联盟,其目的主要是加快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
从近海走向深海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以来,我国各界都增强了对海洋战略、海洋意识和海洋治理的探索。我国政府多次强调“不走西方老路、超越地缘政治竞争、永不称霸及和平解决争端”的立场,和平、合作、包容和互利的新时代中国海洋观跃然纸上。
国家“十四五”规划的第三十三章,在部署“围绕海洋工程、海洋资源、海洋环境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的同时,还提出要“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进一步的阐述是:“深度参与国际海洋治理机制和相关规则制定与实施,推动建设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深化与沿海国家在海洋环境监测和保护、科学研究和海上搜救等领域务实合作,加强深海战略性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价”;“参与北极务实合作,建设‘冰上丝绸之路’”;“提高参与南极保护和利用能力。加强形势研判、风险防范和法理斗争,加强海事司法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有序推进海洋基本法立法”。
胡波表示,建设海洋强国应有全球视野,我国在“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同时,要重视“在深海的利益及诉求”。他认为,“深海”是未来我国最可能出现重大技术创新与突破的领域。
长期以来,由于美国超强的海上力量,国际海上军事行动和海洋安全秩序基本上由美国主导。5月下旬,美日印澳四国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提出将全力支持东盟的发展,并且提出要支持太平洋小岛国家以完善防务体系。胡波认为,表面上,这份声明中只字未提中国,但却从各种角度都提出了遏制中国发展的战略。
海南师范大学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研究员刘锋表示,“印太”地区所涵盖的印度洋、孟加拉湾、南海及南太平洋等关键海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运行的重要通道,这无疑将对我国正在开展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产生一些影响。
胡波表示,随着许多国家的海上活动重点从近海转向深海远洋,从管辖海域转向公海、海底“区域”等公共海洋空间,从水面、空中、海底转向全海深、全方位,深海技术创新将是一国在海上进行空间及权力拓展的最重要前提。他建议,我国应加快在深海进行经济开发和战略布局,并进一步加强在深海科技开发领域的创新与突破。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3年7月上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