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曹贤忠 马聪  如何在新征程中更好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势、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图源 hellor  “创新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要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科技特派员制度在福建南平首创,在全国范围内推广,20多年来,始终不断发展完善,取得了显著成效。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曹贤忠 马聪

  如何在新征程中更好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势、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迎接新挑战,让科技“长”在泥土里 图源hellorf_副本jpg src=

图源/hellor

  “创新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要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科技特派员制度在福建南平首创,在全国范围内推广,20多年来,始终不断发展完善,取得了显著成效。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科技特派工作的形势也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如何在新征程中更好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势、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特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科技部原副部长刘燕华认为,科特派制度是在中国从计划经济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应运而生并得到发展的,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科特派制度实现了政府与市场的共赢,科技人员与农民的共赢,经济与社会的共赢,科技与价值的共赢。而随着这一制度的不断完善,也面临着一些新的形势。

  第一,帮扶领域从农业向工业领域拓展。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始于农业,助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和乡村振兴。2012年,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教育部、中宣部、国家林业局、团中央、中国银监会等八部委成立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而随着科特派制度的不断完善,加之其他领域需求的增强,科特派近年来呈现出逐渐向工业领域拓展的新趋势。如2023年3月,开封市制定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其中明确了科技特派员选派范围从以农业领域为主,向工业、服务业等领域拓展,从生产向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延伸,实现科技服务领域覆盖一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2022年5月,嘉兴开展第九批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此次选派首次覆盖工业领域,呈现出人员多、规模大、层次广的特点;2022年8月,安阳选派了320名科技特派员,首次从高校选派科技特派员到重点工业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开展科技服务工作,提供产业发展咨询、产业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第二,治理手段从传统化向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转型大变革背景下,科技特派员的治理手段也从传统方式向数字化转型,为更好服务数字农业、智慧农业提供了平台支撑。如2022年2月,南阳市通过数字化改革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定向对接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针对灌溉、施肥、种子、栽培、管理等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产生了较好效果;2021年4月,浙江桐庐瞄准数字化改造领域,首批工业科技特派员开始行动,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产品特性,尤其是现场调研信息化水平,建立了科技特派员与企业的“一对一”精准服务机制;2022年以来,陕西省“551”企业数字化转型特派员行动在全省各地市全面落地开展,积极对接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客观评估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提供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报告,帮助企业找准自身定位、发现差距短板、明确发展方向、瞄准数字化转型着力点,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培训等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撑,实现精准赋能。

  第三,创新需求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科技特派员最初的目标是解决帮扶区域内某一技术难题,区域的创新需求也较为单一,而当前的科技特派员不仅要解决技术难题,还承担着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培养人才和培育研发团队、打造技术创新体系等多元化的功能,区域的创新需求明显多元化。如2022年10月,黑龙江省发布了《关于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六项主要任务:摸清企业技术需求,协助制定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协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解决生产和研发中的技术问题,提升产品竞争力;促成共建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企业研发团队,联合培养人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典型示范效应。2022年5月,海南省科技厅开展2022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明确提出支持派驻企业布局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联合重点实验室、院士创新平台等高水平创新平台,鼓励派驻企业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推进各类科技创新要素资源向派驻企业集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科技特派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眼下,科特派制度在实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选派机制不健全、不同部门协同合作格局尚未建立以及经费投入力度不大等问题和挑战,严重制约了科特派工作的可持续性运行。

  第一,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不健全。当前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模式主要包括“政府派”“市场派”“社会派”三类,但相应的选派机制仍不健全,导致科技特派员呈现出专业领域单一化以及“双向选择”没有真正实现。如近年来,温州市3批科技特派员共557人,其中农林牧渔大类相关专业414人,工程类专业43人,规划及营销推广类31人,农业机械相关专业14人,医学、生态学和交通运输等其他专业55人,专业领域相对单一,在服务区域内的不同产业融合方面缺乏支撑;2021年11月,云南楚雄在总结科技特派员工作中发现,基层需求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没有真正做到“双向选择”,存在着供需对接不精准、特派员选派难的问题,在选派科技特派员过程中,乡镇、村、组和企业、农户等服务对象不能主动参与,只是被动接受,没有真正做到“双向选择”,导致选派的科技特派员专业技能同当地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不能精准对接。

  第二,科技特派员与其他部门协同合作不畅。科技特派员现主要由科技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在具体开展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与其他部门协同合作不畅的问题,尤其是科技特派员没有有效构建产学研合作网络,科技特派员的服务仅限于技术咨询与技术指导。如宁波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胡莎莎和王虎羽研究发现,宁波市科技特派员缺乏与农技推广部门的合作联系,科技特派员服务链难以向纵深拓展,导致优质技术成果难以落地转化,科技特派员服务多停留在对农户及农业企业进行种养殖技术指导、指导病虫害防治等层面;中共南平市委党校吴世娟研究指出对接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要求,许多市、县、乡的科技特派员除了极少技术特点明显的科技特派员,大多存在着年龄老化、专业技术知识落伍、岗位行政化、基层专业人才断档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政策应用、沟通协调、数字化服务等能力,这也制约了科技特派员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

  第三,科特派工作经费力度有待提高。大多区域对于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开展经费支持力度不大,尤其缺乏项目支撑,导致科技特派员工作没有抓手,这种状况极大地限制了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开展,甚至因资金问题延缓或无法落地科技成果。如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南政办〔2018〕155号)和《南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南安市科技特派员选认结果的通知》(南科〔2022〕42号),2022年认定南安市自然人科技特派员449人(次)、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5个,自然人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工作补助经费0.5万元,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每个每年工作补助经费2万元。经费力度不大,还将直接导致科技特派员工作积极性不够。

  科技特派工作的对策建议

  进入新时代,要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支持科技特派员做好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第一,强化精准对接,创新选派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更多地摸清市县镇的基层需求,实现供需双方精准对接。一是建议参照“揭榜挂帅”制度、高校专业技术人预聘制度,鼓励科技特派员与需求相互发布技术供给与需求清单;二是建议选派对象从个人特派员向团体特派员转变,团体特派员设立首席特派员,针对需求方的地域和产业特色,匹配多学科专业化的人才进入团队,从而增强特派员对需求方的多元化技术供给,满足不同类型的技术需求;三是鼓励农户、企业、园区不同行为主体主动参与到科技特派员的遴选工作中,真正实现“双向选择”;四是结合主体创新需求,吸引拥有该类科技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成为科技特派员,并促成该项科技成果在区域内落地转化,或者选派“反向科技特派员”从帮扶区域进入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跟班学习。

  第二,搭建工作平台,激发协同服务。加强科技、农业农村、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发改、工信等多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明确新阶段科技特派员工作目标与重点任务,借助于科技特派员的合作网络。一是聚焦农业科技、工业企业创新发展,搭建产学研、多部门协同的工作平台,协同对接需求,形成创新知识获取、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技术成果产业化一体化发展的创新链条;二是参照福建省科特派的成功做法,建立面向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管理部门等各方主体,集特派员注册登记、需求发布、匹配选派、绩效评估、项目申报、成果推广、技术指导等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科技服务云平台,借助于数字化转型和数智化平台支撑,激发各部门、不同科技特派员协同工作,解决帮扶区域技术创新的最后一公里难题;三是建议以科技特派员为网络节点,构建服务区域的技术创新网络,并与区域创新体系相匹配,形成健康运行的创新生态,促进各个创新主体围绕重大技术进行联合攻关。

  第三,创新经费支持,建立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国家、省市县不同级别稳定可持续的科技特派员经费投入机制,确保科技特派员基本工作的运行,为科技特派员人才培训、技术指导、平台建设等提供保障;二是建立“基础+绩效”的后补奖励激励机制,按照预定目标的完成程度及带来的产业化收益,构建绩效评估体系,对科技特派员进行评估后,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绩效后补奖励,还可以通过允许科技特派员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鼓励科技特派员将研发成果进行转化落地;三是设立科技特派员专项重大项目,围绕区域内共性技术,面向科技特派员遴选重大项目,匹配相应的经费支撑;四是鼓励派出单位将科技特派员的工作成效与其职称、科研绩效挂钩,实现科技特派员的专业服务与个人发展有效融合。

  (作者曹贤忠系福建省省级科技特派员、上海高校重点智库上海城市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教授;作者马聪系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3年5月上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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