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紧跟法治中国建设新进程新需求的法治人才培养提上日程。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紧跟法治中国建设新进程新需求的法治人才培养提上日程。
从改变课堂入手培养法学人才新素养
互联网、人工智能与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具有内在联系。一方面,互联网、人工智能全面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并对当前法学人才提出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社会对于人才需求的专业化、多元化以及破解人才培养困境的紧迫性,促使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的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大力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在法学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全流程应用,成为大势所趋。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和调整的对象,已经被互联网、人工智能“现代化”“信息化”。同时,法学研究的重地已转至的互联网和人工智能。
新时代的法学人才培养,要为社会经济创新和互联网、人工智能的法治化建设提供智力保障。互联网、人工智能的法治理念,既是新时代法学人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也是高等院校在法学人才培养中需要应用的教育手段。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培育和塑造法学人才的课堂与媒介更要信息化、智能化,这也是培养法学人才新素养的要求。因此,我们应当结合当前社会基础与新时代法学人才知识结构的特殊性,明确新时代法学人才理应具备的法治素养,以更为科学和广阔的视野重构互联网、人工智能与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的辩证关系。就此而言,新时代法学人才具有深刻的互联网、人工智能的时代印记。互联网、人工智能推动着法学人才培养中课堂信息化的颠覆性革新,推动着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的变革和创新,助力于多节点、复合式地构筑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的多维度智慧教育教学体系。
课堂是践行教育使命和完成教学的重要方式,课堂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是教育信息化的核心和本质。毋庸置疑,教学课堂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就是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作用,是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推进教育教学方式改革的具体体现。基于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智慧课堂和网络课堂,应该成为未来教育创新模式的新常态。实践中,应按照《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部署,积极推进基于“ ,在数据获取、总结以及分析方面有独特优势。那么,基于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的“智慧教育”,可以将教学与实践、理解与应用、获取与分析更有效地结合,确保法学人才培养过程更深入全面、更微观和具象,也让学习者更全面高效地获取所需知识,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度学习。这对于提高法学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解决人才培养中的个体差异等问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外,基于互联网、人工智能的现代化教育体系,要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智慧教育环境。一方面,实现教学目标精准定位和教学内容实时更新,通过智能教学、人机交互式教学等模式,真正完成教学线上线下和课堂内外全覆盖。另一方面,推动法学专业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跨越部门间的时空鸿沟,构建多平台对接的智能化教学辅助系统,真正实现国民教育全方位和终身教育全过程。换言之,法学教育体系的多维度、智能化,就是深度融合互联网、人工智能,让教育教学更公平、更全面、更高效,采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之长,构建法学人才培养的全方位智慧学习环境。
只有遵循规律,才能改造和优化教育教学模式,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结合点,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应对互联网、人工智能时代的法治需求。
(作者单位:北方工业大学法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