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已形成了以学校家长学校为主体、多种类型指导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阵地格局。

  中国儿童中心发布

  《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与推进策略研究》

  我国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已形成了以学校家长学校为主体、多种类型指导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阵地格局。近年来各类家长学校广泛普及,但由于缺乏制度保证,家长学校开展工作必需的人财物保证取决于指导服务机构领导层的认识、态度和能力——6月19日,中国儿童中心发布《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与推进策略研究》课题成果,通过现状分析和比较研究,提出了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发展的策略。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赵东花,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卫国,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部长陈晓霞,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谢维和教授,课题组专家以及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地区代表出席了成果发布会。据介绍,这项研究是“全国家庭教育科研规划课题(2011-2015年)”中的重点课题,2015年被中国家庭教育学会评为优秀课题成果。

  在发布《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与推进策略研究》的主要内容时,中国儿童中心党委书记丛中笑指出,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已成为全球日益重视的教育服务领域,是我国家庭教育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调查中,较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管理者反映“缺少政策支持”,从政策文本的分析和实际工作来看,更是存在政策落实不利的问题。这里,政府职能缺失,妇联“牵头”能力有限,目前由党政领导的仅占约1/3,大部分省的领导机构由妇联负责。同时,指导与服务队伍人员队伍以兼职为主,专业化程度低,加上培训不规范,“供血能力”明显不足。从专业培养的情况看,目前仅有北师大等几家高校开设了相关研究方向,有限的家庭教育方向研究生也少有人从事相关工作。还有,没有完善的学科建设,理论体系尚未形成。

  在实践中,显现了基层指导服务发展的不平衡和管理的不到位:如指导阵地和指导队伍建设、指导活动开展、指导服务质量等方面发展呈严重不平衡状态,农村与城市、中西部与东部差距明显,中西部农村贫困地区指导服务工作尚未正常开展,有的几近空白;学校与社区存在差距,社区指导服务工作管理系统不健全,缺乏自身指导队伍,工作不易到位。同时,上层指导欠缺,因而出现有的将“家长教育素质”不当地扩大为“家长素质”、同时又忽视家长教育行为等误区。

  由此,课题组提出,现阶段我国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是以提升家长教育素质、改善家长教育行为、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发展为目的;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服务阵地和公共财政为基础、以专业技术为支撑,各条块系统充分履行职能,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向家庭提供指导和服务全覆盖、多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高质量的系统。我国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是国家、地方各条块系统以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施机构(组织)纵、横结合的系统结构。

  为推进体系发展,课题组提出了五个方面策略建议:

  在政策法律发展方面,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应围绕家庭教育的公共性目标构建法律框架,可采取地方立法先行的立法路径。家庭教育工作规划的制定实施需增强规划的权威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在管理体制发展方面,因其对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应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之中,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进行宏观规划与管理,同时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并尝试发挥市场作用;明确主管机构,督促主管机构切实履行各项职能。

  在机构设置与工作机制发展方面,应将公共服务阵地作为基础。我国可作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阵地主要涉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公共信息服务等领域,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供给主体,并明确其主要任务。

  在人员队伍发展方面,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主要包括家庭教育指导者、管理者、研究者。要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教师聘用和管理机制,完善家庭教育指导人员培养体系和职后培训制度,制定《家庭教育指导人员培养课程标准》等。

  在实施机构(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面,基层指导机构对指导对象进行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服务,是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基础。

  这项研究构建了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及推进策略,为政府与相关机构制定政策和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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