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麦婉华记者从广州市荔湾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市场和环境整治组获悉,其发布了《荔湾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市场和环境整治组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工作要求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即日起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下同)暂停堂食服务,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食品外卖...

  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麦婉华记者从广州市荔湾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市场和环境整治组获悉,其发布了《荔湾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市场和环境整治组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工作要求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即日起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下同)暂停堂食服务,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食品外卖应实行“无接触配送”。除集体食堂外,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含自办宴席、独立包房),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或个人承接或为聚集性用餐提供服务。鼓励单位食堂分开用餐、错峰用餐。

  另外,《通告》还表示,严禁有疫情发生地接触史或从疫情发生地抵达(返回)荔湾区的餐饮从业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上岗。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全体餐饮从业人员上岗期间必须接受每日晨检、测量体温并佩戴口罩。

  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应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必须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清洗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对所有进入本单位人员测量体温、确保进入人员佩戴口罩,未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不得经营。

  全体市民和来穗人员若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违反本通知事项的,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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