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新社北京12月6日电 (记者余湛奕)2019年即将结束,临近岁末,欠薪问题进入易发期、多发期。为配合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好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中华全国总工会于近日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参与做好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前,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春节前...

  中新社北京12月6日电 (记者余湛奕)2019年即将结束,临近岁末,欠薪问题进入易发期、多发期。为配合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好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中华全国总工会于近日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参与做好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前,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并在2020年春节前做到“两清零”:即2019年10月底前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国总工会在《通知》中表明,对个别企业恶意欠薪、以暴力手段对待农民工讨薪的行为,将协调公安,司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推动落实联合惩戒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不敢欠薪、不能欠薪,进而达到不想欠薪的社会氛围,形成欠薪可耻、恶意欠薪有罪的舆论氛围。

  为解决农民工因为欠薪而产生的法律援助需求,《通知》表示,要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畅通工会帮扶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网上、掌上信访,提高服务便利性、可及性。

  与此同时,全国总工会也将按照“护薪”行动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在争议协商中的作用,积极参与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工作,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法院、企业代表组织间的沟通协调,促成问题稳妥解决。工会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将被欠薪农民工纳入重点援助范围,依法、及时地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

  此外,全国总工会还要求结合2020年“两节”送温暖活动,继续做好两节期间拖欠工资问题大检查;对因企业欠薪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要给予必要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同时做好农民工平安返乡等疏导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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