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系统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有“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特征,也能最直接最形象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当前,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系统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有“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特征,也能最直接最形象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当前,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进一步发挥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坚持这一显著优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内在要求。马克思主义认为,在事物的矛盾体系中,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规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所以工作中要抓主要矛盾,而集中力量办大事体现了抓主要矛盾的思想。同时,马克思主义认为,上层建筑根源于经济基础,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而由党和政府组织实施的集中力量办大事,体现的正是发挥国家政权这一上层建筑反作用的原理。此外,马克思主义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集中力量办大事要取得成功,也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中国共产党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其制度也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合乎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原则,也体现了以马克思主义为行动指南这一根本要求。

  推动落后国家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新中国成立之初,借助集中力量办大事克服了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上的“撒胡椒面”、“摊大饼”现象,使得资源效用最大化,我国只用了几十年时间就走完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才完成的工业化历程,从而奠定了新中国的国际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整合各种有限力量,实现跨越式发展,经济实力持续跃升,特别是在一些领域的发展逐步接近世界前沿,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邓小平同志曾经这样说道,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明显优越性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提及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时也指出,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过去我们搞“两弹一星”等靠的是这一法宝,今后我们推进创新跨越也要靠这一法宝。在当今国际综合国力竞争空前激烈的形势下,如果我们不运用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显著优势的效能,就难以突破科技发展的瓶颈,也难以摆脱受制于他人的尴尬。

  体现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的生动实践。我国之所以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就在于我们党和国家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将民主集中制发展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并贯穿于我们国家制度设计的各个方面,不断展现出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成为一种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深刻阐述了民主集中制,他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没有充分的民主,就难以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与活力;没有正确的集中,就不可能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与高效率,唯有实现民主和集中辩证统一的民主集中制,才能同时发挥两者的优势,从而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进入新时代的条件下,我们要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好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将民主集中制贯穿于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继续发挥好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显著优势。

  弘扬我们党和政府优良传统的逻辑使然。建国初期,在资本、技术、人才等条件极为艰难的情况下,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把有限的资本、技术、人才力量等资源整合到办工业化这一国家大事上的重大战略部署。这是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历史前提与逻辑起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重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优良传统。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集中必要的力量,高质量、高效率地建设一批重点骨干工程,抓紧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南水北调、西煤东运新铁路通道、千万吨级钢铁基地等跨世纪特大工程的兴建。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70年来,正是因为始终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力量办大事,国家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开展各项工作,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这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可见,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重视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也是今天进一步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实现新时代奋斗目标与中国梦的有力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奋勇前进的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但这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新时代,我国面临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国际形势更为严峻复杂,国内改革进入深水区无人区,利益矛盾日益复杂化。可以说,那种在国家各方面资源严重短缺情况下搞建设的经验,尤其是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不仅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在当今全面深化改革条件下同样重要,仍然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面对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集中力量办大事依然是我们攻坚克难的重要法宝。例如,在科技创新方面,在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上,当前特别需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整合相关力量联合攻关;又如,在扶贫攻坚方面,在解决深度贫困地区脱贫这一重大问题上,也需要整合扶贫资源,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风险挑战,推动综合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我们依然需要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

  (作者单位: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京大学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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