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新网11月25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国办督查发现,河北省、山西省部分地方和单位漠视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承诺不兑现,没有有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如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有关部门慢作为,三年煤改电补贴不兑现;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山西省大同交通运输执法局慢作为,致38户居民无法取暖等。资料图:工人检查冬季供暖机器设备。中新社记者 苏丹 摄 中国政府网25日发布《关于河北省、山西省部分地方和...
中新网11月25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国办督查发现,河北省、山西省部分地方和单位漠视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承诺不兑现,没有有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如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有关部门慢作为,三年煤改电补贴不兑现;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山西省大同交通运输执法局慢作为,致38户居民无法取暖等。
。《通报》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供热供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p><p> 《通报》称,近日,北方地区逐步降温,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连续收到群众反映冬季取暖方面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立即派员赴河北省、山西省有关地方进行明察暗访。督查发现,河北省、山西省部分地方和单位漠视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承诺不兑现,没有有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督查情况通报如下:</p><p> <strong>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有关部门慢作为,三年煤改电补贴不兑现</strong></p><p> 2016年,按照保定市有关工作部署,莲池区西关街道部分居民家庭由传统散煤取暖改为电取暖。暗访发现,根据规定,有关部门应按照实际用电量每年给予“煤改电”家庭1次现金补贴,然而,相关补贴迟迟未发放。多位小区居民数次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补贴难以领取、影响家庭取暖等情况,有关部门久拖不办,给群众冬季生活带来很大负担。</p><p> 督查组随机走访多户“煤改电”家庭发现,虽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户配发的取暖设备供暖效果较好,但由于相关补贴迟迟未发放,导致群众取暖成本居高不下,设备使用率低。多数家庭使用重新购买的小太阳等低功耗设备,取暖效果较差,室内温度不足13℃。督查组在莲池区西关街道办事处2019年9月19日向当地供热部门报送的申领补贴材料中发现,西关街道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被拖欠“煤改电”补贴427.2万元,直到11月16日督查时仍未发到群众手中。</p><p> <strong>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有关部门监管失职,供暖公司无证经营且多年违规收取高额“报停费”</strong></p><p> 暗访发现,2014-2018年,怀来县佳能热力有限公司、河北新阳京北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先后向怀来县东花园镇站前、新民居、上湖郡3个小区居民按照供暖费的50%收取“报停费”。根据2014年怀来县物价局下发的《怀来县集中供热申请暂不用热热费补偿标准规定》,集中供热申请暂不用热热费补偿标准为当年供暖费的20%。</p> <p style=)
原标题:国务院督查:河北山西部分地方保供暖存在不作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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