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京报讯(记者张羽)记者从农业农村部网站了解到,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系列建议,农业农村部于近日进行了答复。通过优化监测、生猪调运管理等工作,目前,我国自去年8月以来的所有已发疫情均已得到有效处置,没有发生二次扩散,同时依靠生猪保险推广以及扑杀补助政策保障了养殖户基本的权益。  优化检测调运管理,控制猪瘟疫情  根据《答复》,农业农村部明确要求全面实施...

  新京报讯(记者张羽)记者从农业农村部网站了解到,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系列建议,农业农村部于近日进行了答复。通过优化监测、生猪调运管理等工作,目前,我国自去年8月以来的所有已发疫情均已得到有效处置,没有发生二次扩散,同时依靠生猪保险推广以及扑杀补助政策保障了养殖户基本的权益。

  优化检测调运管理,控制猪瘟疫情

  根据《答复》,农业农村部明确要求全面实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鼓励养猪场户自行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或委托兽医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检测工作,提高监测排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生猪及生猪产品的调运管理上,优化省内生猪调运管理,明确疫区所在的县、省暂停生猪调出本县、本省,不再限制疫区所在县以外的其他县在省内调运生猪,不再限制疫区所在省的相邻省外调生猪,允许疫区所在县符合条件的屠宰企业的生猪产品在省内调运。

  同时加强生猪检疫及调运监管措施,明确了“点对点”调运的养殖、屠宰企业条件及生猪调运前抽检要求,规定调运种猪、商品仔猪、出栏肥猪实施非洲猪瘟检测的比例。生猪运输车辆应经备案并加装GPS系统,跨省调运种猪、商品仔猪应接受省际间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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