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3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6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栗战书说,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根据宪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专门加开一次会议,作出授予国家勋...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3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6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栗战书说,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根据宪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专门加开一次会议,作出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习近平主席签署主席令,首次授予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这是强化国家意识,形成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强劲合力的现实需要;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时代精神的现实需要;是全面实施宪法、落实国家勋章荣誉制度的重要举措。

  栗战书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发展奇迹和政治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在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无数优秀的中华儿女,为了国家的发展进步,为了人民的幸福安康,舍身忘我,无私奉献,留下感人至深的事迹,建立不可磨灭的功勋,共同书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壮丽篇章。这次授予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36人,他们都是各方面最具代表性、标志性,作出过杰出贡献的优秀人物。70年来,许多国际友好人士,满腔热忱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作出了杰出贡献。这次被授予友谊勋章的6名外国政要、国际友人,就是其中的代表。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的形式,授予他们国家最高荣誉,大力宣扬他们的丰功伟绩,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就是要彰显宪法和法治精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更好地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同时也彰显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追求和维护世界和平、推动和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坚强意志和宽阔胸襟。

  名单

  共和国勋章

  于敏、申纪兰(女)、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女)。

  友谊勋章

  劳尔·卡斯特罗·鲁斯(古巴)、玛哈扎克里·诗琳通(女,泰国)、萨利姆·艾哈迈德·萨利姆(坦桑尼亚)、加林娜·维尼阿米诺夫娜·库利科娃(女,俄罗斯)、让-皮埃尔·拉法兰(法国)、伊莎白·柯鲁克(女,加拿大)。

  国家荣誉称号

  “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叶培建、吴文俊、南仁东(满族)、顾方舟、程开甲;

  “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于漪(女)、卫兴华、高铭暄;

  “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王蒙、秦怡(女)、郭兰英(女);

  “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艾热提·马木提(维吾尔族)、申亮亮、麦贤得、张超;

  “人民楷模”国家荣誉称号:王文教、王有德(回族)、王启民、王继才、布茹玛汗·毛勒朵(女,柯尔克孜族)、

  朱彦夫、李保国、都贵玛(女,蒙古族)、高德荣(独龙族);

  “民族团结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热地(藏族);

  “‘一国两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董建华;

  “外交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李道豫;

  “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樊锦诗(女)。

  解读

  谁来授予?如何评审?种类几何?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是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最高荣誉。颁授为什么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此次评选经过了哪些程序?将授予哪些种类名称?

  1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决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党中央决定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集中评选颁授。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亦对此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具体程序。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各方面的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受委员长会议委托作草案说明时表示,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这次授予工作的法律程序安排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出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决定,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并签署国家主席令。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还规定,国家一般在国庆日或者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举行颁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仪式。此外,对于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施行后(即2016年1月1日之后)去世的,可以追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2

  评选以实际贡献为最重要衡量标准

  沈春耀介绍了决定草案起草的工作过程和此次颁授活动把握的基本原则。

  据了解,2019年1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提名评选工作作出整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各项工作始终在党中央直接领导下开展,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

  提名评审工作正式启动后,各地区各部门报送提名人选后,由相关单位承担归口评审任务。各归口评审单位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工作小组评议、听取专家及相关部门意见、党组会(党委会)会议研究等方式,对本领域初步建议人选进行了严格评审,确定了人选排序。

  在充分参考归口评审单位排序意见基础上,经全面比选、综合平衡,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决定正式开展考察工作。8月上中旬,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8月23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通过了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8月27日至9月2日,进行全国公示,建议人选得到全社会广泛和高度认可。

  沈春耀说,评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最高标准,坚持功绩导向,以实际贡献为最重要衡量标准,坚持立场坚定、品德高尚、群众公认的基本要求,反复比选、好中选优,确保建议人选经得起人民考验、时间考验。

  3

  注重人选蕴含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

  此次决定草案提出了授予“共和国勋章” “友谊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人选。

  根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还规定,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据悉,此次决定草案提出了“人民科学家”“人民教育家”“人民艺术家”“人民英雄”“人民楷模”“民族团结杰出贡献者”“‘一国两制’杰出贡献者”“外交工作杰出贡献者”“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等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

  沈春耀表示,此次评选突出时代精神,充分考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鲜明主题,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均应有代表性人物入选;优先考虑重大标志性历史事件中的代表人物,注重人选蕴含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坚持实事求是,适当考虑各方面情况,合理确定人选。

  4

  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后首次集中颁授

  我国宪法对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作出基本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对这一重要制度作出具体规定,为开展颁授活动提供了法治保障。

  “此次开展颁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活动,将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以来的第一次,具有创制性,是实施宪法关于国家勋章荣誉制度的重要实践,对于切实彰显宪法精神,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沈春耀说。

  沈春耀表示,开展颁授活动,隆重表彰为国家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就是通过肯定他们的历史功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义给予他们国家最高荣誉,彰显其政治声誉和崇高地位,向全社会发出关心英雄、珍爱英雄、尊重英雄的强烈信号。

  他还指出,授予功勋模范人物勋章荣誉,大力宣扬他们的丰功伟绩,更重要的是通过树起标杆、立起旗帜,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更好地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文/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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