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减轻登记申请人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景德镇一对“经适房”夫妻为何跑了10趟仍未成功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针对这一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务院第七督查组“减税降费”专题组进行了暗访核查。 兵马未动,暗访先行。在督查组大部队9月2日到达南昌的前一天,一支暗访小组已悄然前往景德镇,与线索提供人徐女士接触、了解情况。 督查组了解...
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减轻登记申请人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景德镇一对“经适房”夫妻为何跑了10趟仍未成功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针对这一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务院第七督查组“减税降费”专题组进行了暗访核查。
兵马未动,暗访先行。在督查组大部队9月2日到达南昌的前一天,一支暗访小组已悄然前往景德镇,与线索提供人徐女士接触、了解情况。
督查组了解到,徐女士家2018年8月新领取的不动产权证书上房屋“权利性质”一栏中写着“经济适用住房”。此后,徐女士想把产权证上的权利人由原来的一人变更为夫妻二人,同丈夫先后10次到景德镇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加名变更登记,均被告知房屋已变更为商品住房,要求缴纳登记费,但对不动产权证书上填写的“经济适用住房”不予解释,也不换证。徐女士每次请求解释,要个说法,工作人员总是推诿扯皮,始终未给出准确合理解释,问题久拖不决。督查人员陪同夫妻俩到不动产登记窗口“体验”了办证的过程,感受到其中的艰辛。
摸清基本情况后,3日,督查组由暗访转入明查。景德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向督查组解释,徐女士夫妇的房屋属于回迁安置房并于2018年8月6日补缴了土地出让金,房屋性质已变为一般商品住房,但由于不动产登记工作不规范、系统更新不及时,对这类权利性质已发生变化的房屋,均仍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予以登记,并发放了不动产权证。督查组了解到,同类型登记错误问题在徐女士所在小区还有236户。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动产登记工作确实存在失误,未及时予以纠正并告知权利人,导致了“误解”。经督查组核查,不动产登记中心当即为徐女士办理了加名变更登记,颁发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权利性质也修改为“市场化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