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记者高敬)记者22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期间检查发现,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和承诺淘汰落后生产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以及在“绿色工厂”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  督察组表示,2014至2018年,这家企业因环保手续不完善、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超标排放等环境问题共计受到环境行政处罚40次,累计罚款2320...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记者高敬)记者22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期间检查发现,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和承诺淘汰落后生产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以及在“绿色工厂”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

  督察组表示,2014至2018年,这家企业因环保手续不完善、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超标排放等环境问题共计受到环境行政处罚40次,累计罚款2320.98万元。督察人员发现,自2019年6月25日有数据记录至7月17日,竖炉脱硫设施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有30次小时均值超标、二氧化硫浓度有4次小时均值超标。

  督察组指出,企业在“绿色工厂”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2017年8月,原辽宁省工信委发布的文件指出,申请“绿色工厂”的必要条件之一是“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这家公司自2015年至2017年8月,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26次,但在申报材料中,故意隐瞒违法事实。

  营口中板公司在编写《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时,称其“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均连续稳定达标排放”。但督察组调阅有关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该公司烧结机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等多次超标。

  通过瞒报和虚假填报,企业于2018年5月被纳入“辽宁省第一批绿色工厂名单”,并于2019年7月被工业和信息化部纳入“第四批绿色工厂公示名单”。

  督察组当天还通报了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海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不到位,垃圾渗滤液直排环境,甚至设置暗管偷排问题,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突出,与整改方案要求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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