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这是新时代指导我国教育督导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保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这是新时代指导我国教育督导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保障,对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并指出要继续实施高等教育评估,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在国家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机制框架下,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承担着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和学科评估等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测评估职能。学位中心要积极贯彻落实好《意见》,下大力气努力做好三项具体工作,不断提升新时代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工作水平,为支撑和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有效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科研训练水平最直接、最重要的体现,学位论文抽检是国家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测和督导的重要抓手。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强化学位授予单位、导师和研究生的质量意识,加强学位授予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同一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明确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学位论文抽检有效促进了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稳步提升。从2014年至2018年抽检情况看,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发现的“存在问题论文”比例总体呈下降趋势。2019年11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对2018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发现问题突出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单位对近年来本单位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进行全面分析,倒查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中的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这些举措对督促培养单位不断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对招生遴选、培养过程、论文完成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有效促进专业学位教育内涵式发展
我国自1991年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经过近30年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目前,我国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达到47种,招生人数占硕士招生总数的58%,形成了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的新格局。2016年,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学位中心试点启动了工商管理、法律、教育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教育水平评估工作,检验办学成效,实施“结果性督导”,于2018年7月正式发布评估结果,获得高校高度认可和社会广泛认同。这是近30年来,我国首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水平评估,是国家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测的重大举措,具有广泛的示范性、推动性和引领性。目前,学位中心正积极准备全面启动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经广泛深入调研,多次听取教指委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了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强调“三个聚焦”的共识,即聚焦立德树人,突出职业道德;聚焦培养质量,强化特色定位;聚焦行业需求,强调职业胜任力。
有效促进学科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学位中心组织开展的学科评估具有水平监测性、成效检验性、结果督导性等特点,是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水平评估的重要举措。开展学科评估工作,通过对学科建设成效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评估、监测、诊断,能够帮高校了解自身优势和不足,促进内涵建设和整体水平提升。经过18年的持续努力,学科评估已形成较为成熟,具有中国特色的评价体系和方法,建立了包括信息获取、信息审计、信息公示、专家评议、声誉调查、结果分析等一整套严密规范的评估规程。目前,学位中心正在研究启动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新一轮学科评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聚焦立德树人、突出诊断功能、强化分类评价、彰显中国特色”,在以下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一是强化人才培养核心地位,二是坚决破除“五唯”顽疾,三是改革教师和人才评价,四是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
《意见》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现代教育督导制度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学位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高等教育规律,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积极落实和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服务,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举措,为健全完善新时代教育质量监测治理体系、构建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教育评估评价体系作出应有贡献。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黄宝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