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4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指定浙江、上海两地承担试点任务。

  2014年9月4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指定浙江、上海两地承担试点任务。按照国家顶层设计,浙江省以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以扩大学生选择权为突破口,直面“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专业被服从”等老大难问题,从考试到录取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形成了颇具浙江特色的方案和模式。今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圆满结束,标志着新一轮高考改革试点的成功落地,学生和家长普遍满意,社会评价总体积极正面。

  此轮高考改革有效扩大了学生的学习选择权。浙江省由“7选3”形成的35种考试科目组合,彻底打破了传统分科非文即理的局限:全省2014级高中学生选传统“纯文”或“纯理”科目的只有22%,选“2文1理”或“2理1文”的达78%。学习进度和考试次数的选择更加自主,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学校学科教学计划,规划自己的学习进度、学考和选考具体时间及次数。统一考试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4种模式并行,再辅之以高校自主招生等其他特殊类考试招生通道,让学生实现了“条条大路通罗马”。

  同时,高考改革又促使学校完成了从整齐划一的行政班授课向差异化的选课走班教学的转变,“必修分层、选修分类、艺体分项”成为基本取向。在行政班与教学班并行情况下,班主任与成长导师“双轨制”管理模式走出了新路子,有效改变了以往普通高中“千校一面”、普遍缺少办学特色的局面,“一校一方案、一生一课表”成为浙江省高考改革下高中教学形态的真实写照。“个性发展、人人成才”的多样化、特色化的高中教育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作者:冯成火,系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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