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有两大突出亮点。

  教育部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有两大突出亮点:

  一是兼顾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的基础性与一定的选择性。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基础性,也就是让学生懂得为人的基本道理,掌握最基本的知识,提升在未来社会发展的基本能力,具备健康的身心是其最基本的特性,因此,《指导意见》把“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要注重在义务教育阶段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与个性特长,《指导意见》提出要注重“培养兴趣爱好,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文理兼顾、负担适度”。

  二是充分考虑了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必要性。在认知领域,学生基础知识掌握有余,思维能力发展不足,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利于学生自身健康地发展。为此,建立一套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是具有强烈现实性与针对性的举措。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当前还是一个有相当难度的课题。为此,需要人们注重过程性评价,即在日常生活中观察与记录学生的行为。学生综合素质仅仅依靠纸笔测验显然是很困难的,要求人们注重表现性的评价,在实际活动中观察学生的言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特别注重它的公信力,提倡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同学互评,尤其是注重学生在其行为中“闪光点”的评价,不断探索提升其可信性与有效性的途径。

  中考改革几个关键问题的理论基础:一是“两考合一”。在学界有人认为,学业水平考试是目标参照的考试,它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达到课标为依据;升学考试是常模参照的考试,它以学生在群体中的位置为选拔的依据。这两种不同类型的考试能合二为一吗?从教育测量学的观点来看,目标参照的考试与常模参照的考试是相对的,任何目标参照都是以常模参照为基础的。因此,在高中的招生考试中引入学业水平考试并无不妥,经过适当的技术处理,学业水平考试完全可以运用在高中招生考试中,兼顾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两个功能,实现“两考合一”。

  二是科目的选择性。在高中招生考试乃至大学招生制度中引入学业水平考试,在给予学生一定选择性时,有人会问,不同科目的考试是否等值?事实上,人尽其才,以多样化的人才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才是最好的教育。当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还处于打基础阶段,他们的兴趣爱好、个性特长尚未定型,让学生有更多的选择性显得更为必要。

  三是考试命题的专业化。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不断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还需要人们不断努力。特别是对试卷的评估,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相信通过这次高考与中考改革,这些问题能逐步得到重视,考试命题的科学化会得到逐步提升。

  (作者陈玉琨,系华东师范大学考试与评价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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