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5年研究生在考试时间及复试政策上都有变化。初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进行,比往年提前了约一周。同时,2015年将首次按照招生单位所处省份,将全国分为一区、二区,分别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

  对于考研时间提前,教育部表示,考试日期提前主要是可以让高校在春节前能够结束阅卷等前期工作,考生在春节后便能知道考研结果,从而为考生就业或者继续深造提供更加充裕的时间。

  《规定》指出,报考2015年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要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含自考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在信息公开方面,教育部将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作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暨备案平台。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的姓名、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详细信息。今年,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此外,教育部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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