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印发了《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全面落实校园相关安全措施。 针对校园欺凌,细则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防范,领导班子每学期应当至少召开1次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措施、经费、人员保障等问题。学校应当建立校长“谈心日”,每学期每位校领导至少拿出3个半天时间开展谈心活动,为师生答疑解惑,主动回...
近日,山东省印发了《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全面落实校园相关安全措施。
针对校园欺凌,细则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防范,领导班子每学期应当至少召开1次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措施、经费、人员保障等问题。学校应当建立校长“谈心日”,每学期每位校领导至少拿出3个半天时间开展谈心活动,为师生答疑解惑,主动回应师生诉求。每学年开学前,中小学应当完善防范校园欺凌方案,组织风险评估。中小学应当畅通举报和求助渠道,设立学生欺凌举报电话和咨询平台,健全会商研判机制。
发现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处理,并通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按照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学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中小学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和帮助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等。
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应当进行批评教育,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由公安机关进行警示教育或者依法予以训诫;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