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重点工作,持续打造公平开放、减负增效、智能升级、安全有序的教育新场景,以信息化支撑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重点工作,持续打造公平开放、减负增效、智能升级、安全有序的教育新场景,以信息化支撑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快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1.教育网络提质增速。继续优化北京教育信息网,完善市、区、校各级网络结构,加强与国家教育主干网、公共网络的连接,提升跨网访问速度。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网络带宽千兆入校、百兆入班、无线网络全覆盖,提供快速、稳定、安全的网络服务。(教育信息化处、数字教育中心、各区教委、各高校)
2.加快校园网络设施迭代升级。推动5G、新一代无线局域网等新技术进校园,提升课程直播、沉浸式教学、网络研修等应用体验。支持建设校园物联网络,重点加强校园安防、环境监控、关键设施的实时感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基于IPv6的互联网规模化部署,各单位要做好门户网站和信息系统的IPv6适配改造,实现全面融合应用。(教育信息化处、数字教育中心、各区教委、各高校)
3.推进教育云建设。编制北京市教育云管理办法,建立教育云运营管理机制,联合市级政务云入围服务商,构建“多方参与、统筹监管、规范服务、便捷可靠”的教育云服务体系。建设云管理、云安全、云绩效平台,统筹调度基础算力与存储资源,有序推进市属高校等教育单位信息系统“入云、用云”。(教育信息化处、数字教育中心、各高校)
二、推进教育大数据应用
4.强化教育数据治理。完善数据目录体系,全面梳理数据台账,做到数据底数清。健全数据采集汇聚与更新机制,实现数据常态化更新。推进教育数据清洗整合,构建教育数据质检规则体系,打造教育数据和信息产品,提升教育数据集成服务能力。落实《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范教育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保障数据安全。(教育信息化处、数字教育中心、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教委、各高校) 5.推动大数据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大数据在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管理、教师职称评审等工作中的应用,以数据共享促进教育管理业务流程优化再造。推动大数据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生流向分析、政务服务监督、民办教育综合监管、“双减”工作监测中的应用,以大数据分析推动教育监测模式变革。开展大数据在教育教学质量评价领域试点,探索建立以大数据模型评价为支撑的量化评价新模式。推动大数据在教育资源空间布局、学位预测、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科研管理等领域的应用,以大数据支持教育决策模式创新。(教育信息化处、各相关处室、数字教育中心、各区教委、各高校) 6.构建教育大数据多级联动体系。支持各区、高校推进大数据建设,对接市级教育大数据平台,建立多级联动的教育大数据体系。引导各区、各学校利用大数据优化教育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率。鼓励各区、各学校依法依规开展无感式、伴随式数据采集,探索学习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开发基于大数据的学情诊断、学业分析、课程设计、教学评价等应用,提升教育大数据对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的支撑能力。(教育信息化处、各区教委、各高校)
三、优化教育管理服务供给体系
7.提升教育管理效能。扩展教育公共管理平台,加快教育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炼共性基础功能,支撑信息化与更多业务协同。扩充对口支援合作、校外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等管理业务模块,优化学籍、督导、科研、审计、财务等业务功能,实现信息化对教育管理业务整合融通和全面覆盖。推广使用“京办”支撑日常行政工作,开展教育视频会议系统三期建设,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单位,提升信息化运行保障水平。继续推进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做好诚信宣传教育、教师诚信档案建设和以诚信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教育信息化处、各相关处室、数字教育中心、各区教委、各高校)
8.打造教育服务门户。提升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能力,上线“京学通”,集成入学、考试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卡、网络学习空间、名师课程等服务,打通身份认证,优化用户体验,引导各区教委及中小学校主动应用,实现各类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为师生提供一体化服务平台。扩大学分银行试点,健全学习成果认定与转化机制,完善市民终身学习成果档案,助力学习型社会建设。(教育信息化处、各相关处室、数字教育中心、各区教委)
9.丰富数字资源供给。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教育资源供给,支持购买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教育公共资源平台共享交换枢纽作用,常态化汇聚优质教育资源,面向全市教育单位共享,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应用。鼓励各区、学校和在线教育平台的优质教育资源向支援合作地区免费共享开放。(教育信息化处、各相关处室、数字教育中心、各区教委)
四、创新信息技术支撑人才培养模式
10.促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优化“空中课堂”精品课程,开发覆盖各学段各学科知识点的优质微课,鼓励学校开展“课堂实录”课程建设,提升“空中课堂”课程质量。总结跨区、跨校、校内“双师课堂”经验,提炼成熟模式,鼓励特色发展,建立“双师课堂”推广普及与良性运行的长效保障机制,逐步向网络教研、课后服务延伸。构建以新技术为支撑的“融合课堂”实施体系,创新教育融合应用,激发学习兴趣,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基础教育二处、教育信息化处、数字教育中心、各区教委)
11.加快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强教育领域人工智能应用的顶层设计,建立市、区、校统筹推进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发展的协同工作机制。遴选一批技术先进、实力雄厚的优质社会机构,对接有基础的学校,开放教育教学应用场景,合作研发适切的在线教育产品,助力教师授课、学生上课、教学评价等全过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鼓励各区、各学校积极探索基于人工智能的新型教学模式,重构教学流程,变革课堂教学模式、创新学生评价方式、赋能教师专业发展。(基础教育二处、教育信息化处、各区教委)
12.推广“双百”示范项目成果。完成第二批“双百”示范项目验收、评估工作,遴选第二批优秀项目,召开经验总结交流会,宣传推广典型做法。支持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5G+智慧教育”、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等项目加快建设,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信息化处、基础教育二处、数字教育中心、各区教委、各高校)
13.推动智慧校园建设。研究制定《北京市智慧校园建设规范》(分高校、中小学校),引导学校创建新技术条件下数据驱动、自适感应、泛在互联的智慧校园学习环境,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数字转型、智能升级,打造智慧教育创新高地。(教育信息化处、各区教委、各高校)
14.提升教师新技术素养与应用能力。完成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任务,实现“三提升一全面”总体发展目标。依托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师生信息素养提升研究基地,分层次举办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和信息化专业队伍能力提升培训,提升全员信息素养。各区、各学校要大力开展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的教师信息化素养培训,打造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人事处、教育信息化处、北京教育学院、各区教委、各高校)
五、保障教育系统网络安全
15.健全网络安全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北京市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若干措施》《教育系统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强化部门协同治理,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宣教处、教育信息化处、数字教育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区教委、各高校)
16.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各区、各高校要严格落实等级保护2.0标准等规定,做好信息系统定级备案与等级保护测评,对三级系统开展密码测评。开展全方位安全自查、全覆盖现场检查、全领域动态监测,彻底清除“双非”“僵尸”网站,及时消除安全漏洞。组织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应急演练,开展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攻防演习,积累实战经验,提升防护能力。制定年度重点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健全监测预警通报和市、区、校实时联络机制,严格执行7×24小时值班值守、零报告和“白名单”制度,坚守安全底线。(教育信息化处、各处室、数字教育中心、各区教委、各高校)
17.强化网络安全宣传和人才培养。广泛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北京市校园日等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推进市属高校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网络安全工作人员专题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加大市属高校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力度,支持网络安全专业建设与课程教材开发,鼓励校企合作共建“工程师学院”“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基地”,培养更多高水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宣教处、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教育信息化处、各区教委、各高校)
六、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部署
18.推进实施《北京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对标《北京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强化顶层设计,加大统筹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以项目化、清单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教育信息化处、各区教委、各高校)
19.强化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按照北京市政府投资信息化管理有关规定,修订《北京市教育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健全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做好2022年度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直属单位、市属高校信息化项目统筹、申报等工作。统筹指导市属高校办学新址、副中心新建中小学校和新成立的直属事业单位做好配套信息化项目建设。(教育信息化处、各相关处室、数字教育中心、直属单位、相关高校)
20.健全信息化多元保障机制。加大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在“保基本、保运转”基础上,各区、各学校要探索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教育信息化重点任务和创新项目提供资金渠道。支持学校通过复用市、区级共性应用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降低投入成本,避免重复建设,促进信息化集约、可持续发展。探索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加强信息化和网络安全保障,提高信息化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运行保障水平,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教育信息化处、财务处、各区教委、各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