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作为教育脱贫的关键点,通过抓控辍、助学、保障、师资、帮扶,实现“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全面打赢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

  黑龙江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作为教育脱贫的关键点,通过抓控辍、助学、保障、师资、帮扶,实现“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全面打赢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

  精准抓控辍,确保“不失学不辍学”。 紧盯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任务,出台《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操作指南》,建立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压实“五长责任制”,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教育、扶贫、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近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过筛子”排查,逐一比对,分门别类摸清底数,以县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精准解决“帮扶谁”的问题。依托全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随时核查疑似辍学学生的动态,及时追踪定位、因人施策、精准控辍,解决“怎么扶”的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一人失学辍学。

  全面抓助学,确保“上得起学”。 建立全学段全过程全覆盖的资助体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和各类学生资助政策,保障范围从解决学费、住宿费拓展到上学路费、生活费等,实现“应贷尽贷、应助尽助”;推动教育资助从物质保障帮扶向“助困、奖优、引导”方向发展,实现从“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的转变。2020年针对疫情防控特殊情况,坚持教育扶贫不断线,采取落实价格补贴、减免相关费用、提供临时生活补助等措施,资助学生36.46万人。落实教育部停课不停学要求,帮助家庭困难学生解决网上学习困难,联系通讯运营商为7.8万名学生提供免费流量服务,确保贫困学子线上学习不断网、不掉队。

  兜底抓保障,确保“有学上、上好学”。 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步伐,全省所有县(市、区)均通过国家验收,并于2020年正式启动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建设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针对义务教育薄弱点,将加强乡镇寄宿制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作为重点任务予以倾斜支持。制定“两类学校”基本建设标准,出台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项目规划并积极推进实施,全力保障农村学生稳定就近入学。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90余亿元,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消除了寄宿制学校“大通铺”现象,解决了农村学校特别是乡村小规模学校冬季取暖问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条底线要求”全部达标,为农村孩子“有学上、上好学”提供了有力保障。

  重点抓师资,确保“留得住、教得好”。 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三年来通过特岗计划、支教计划等项目补充乡村教师1万余名;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教师能力提升等项目,培训乡村教师9.2万余名。积极推进城镇教师到乡村住校交流任教,每年有近1.3万名优质学校校长和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提高乡镇中小学教师工作补贴标准至400元。加大贫困地区教师特岗计划实施力度,逐步增加特岗计划名额,特岗教师全部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教师补充需求,努力补齐乡村教育的师资短板。

  帮扶抓重点,确保“人人有机会、个个有出路”。 出台一系列教育帮扶政策和措施,不断完善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的教育扶贫体系。深入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坚持资金项目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2016—2020年下达贫困县学前奖补资金5.84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189个,基本实现全省贫困地区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需求全覆盖。积极推进职教扶贫,2017年以来累计投入2.67亿元,支持28个贫困县的职业教育发展,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职成(社区)教育网络体系,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覆盖率达到100%,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依靠技能实现脱贫。实施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2016年以来累计下达三类计划7444人,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提供更多机会。坚持就业倾斜支持,实行“一生一策”帮扶,为每名贫困家庭毕业生推荐3个以上岗位,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于全省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推动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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